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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国庆的缘故,不管走到哪儿都甚是热闹,大街上拿着小国旗的孩子们,和大多店铺外边悬挂的国旗,都构成了一副强烈的爱国主义画面。
这座城市的体育场位于西郊,始建于九十年代后期,在08年末的时候还进行过一次大大的整修,而且还承办过各种大型的晚会,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无论从质量上还是经验上来讲都是数一数二的。
离体育场还有数百米的时候,我就看到了正门外边那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流,一批警察正在竭力地维持着秩序,可仍然改变不了现场混乱的情形,场面着实壮观。
看到这股架势,我想看来这个歌舞团和那些歌星的名声还是很大啊,能吸引这么多人来。可是,我又想到修叔告诉我的是北门,所以丝毫没有留恋地就又继续朝北门走去。
北门位置较偏,人流可能会相对少一点。
等远远地就看见北门的时候,那个我熟悉的身影,就像一根挺拔粗壮的的大树一样,矗立在门口,和身边的同行们正有条不紊地安排着人群进场,虽然现场的警察都穿着同样的衣服,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修叔。
这是我这么多天来第一次看到修叔工作的场景,忍不住收住自己前行的脚步停了下来。
都说男人工作时候的样子最迷人,看来也不假。
他穿着制服,英挺地站在最前面,从普通的检票到对随身物品的检查每一项都那么仔细认真,生怕出一点纰漏,还时不时地伸出手抹把额头的汗水,那职业性严肃的表情,一直挂在脸上。等到人流稍微缓解了的时候,他还会同身旁的同事说笑上几句,那脸上的笑容也就更加明显。此刻阳光洒在修叔的身上,让人感觉是那么伟岸,那么迷人,瞬间我竟然看呆了。
等我缓过神来,我发现他的目光好像扫视着我的这个方向,赶紧理了理情绪走了过去,边走边想,“看来修叔和同事的相处,是大有长进啊。”
走到没几米,我看见他转身朝身后的同事说了几句,然后就朝我走了过来。
走到我跟前后,他笑着看着我问道。
“昨天睡的好吧?早餐吃了吗?”
我也笑嘻嘻地看着他,
“睡的很好,早饭也吃过了。”
他又忽地瞅着我身上穿的衬衣,摸摸下巴,不确定的说,
“这衬衣好眼熟啊……”
“这个本来就是你的,我的衣服还没干呢。”说完后,还当着他的面转了个圈。
“哦,不过这个你穿上还不错,至少看起来稳重多了。”
“嘿嘿,修叔,我要郑重地感谢你为我洗了衣服。”我的脸对他笑成了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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