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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莉·安·妮歌尔丝被杀八天后(九月八日)的早上六时,在距离巴克斯巷不足半哩的汉巴利街二十九号发现另一具尸体,喉颈被切割至几乎身首分离,腹部同样被切开,小肠被掏出摆放在尸体外。法医断定凶器异常锋利,刃身狭窄,约六至八英寸长。
第二死者身份确定为安妮·查普蔓(Annie Chapman),与玛莉·安·妮歌尔丝互不认识,唯一相似之处是同样卖春维生。
苏格兰警场与伦敦市警察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一只前所未见的怪物。
◇◇◇◇
九月二十七日,中央新闻社收到一封日期九月二十五日、疑为凶手亲笔的信函。
信末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
1999年
伦敦
N.拜诺恩之日记 Ⅰ
十二月十八日
……那是十分熟悉的风景。我却无法想起它的名字,也无法确定自己过去是否曾经到过这地方。
宁静晴朗的下午。在没有半丝云的明澄天空下,草坡反射着阳光。我站立在山坡高处向下眺望。粗石砌造的矮墙连结成纵横线,把辽阔的草坡分割成一个个巨大的、不规则的长方形。矮墙只高及膝盖,恐怕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但仍然显得坚实。我不知道人们建起这些矮墙是为了什么,也许是用作分隔耕种的区域吧。
草间的野花只有白色和黄色两种。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别的颜色……
我记得草坡上方应该有几幢疏落的屋子。可是我看不见。没有牧牛。没有狗。也没有人。完全的寂静。没有虫鸣声。风也柔和得不带声音。
我尝试在草坡上踏几下。皮靴踏在长草之间发出轻微的磨擦声。
我忽然想到:也许这儿并不是我记忆中到过的那地方。也许这儿只是按照那地方制作的一座原物比例风景模型……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问站在身边的慧娜。她微笑摇摇头。
慧娜美丽极了——比我过去见过任何时候的她都要美丽。阳光穿过她薄得透明的白色纱裙,让我看见她纤细得令人心碎的身体。
啊,慧娜。
我伸出左手触摸她的脸颊。那是我怀想已久的美妙触感。柔软而温暖的皮肤教我的指头震颤。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逃避我的手掌。可是我清楚看见,她的微笑变得僵硬了。
「慧娜,你仍然害怕我吗?不用怕。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的手掌顺着她脸颊而下,拈着她尖细的下巴。我把嘴巴凑向她颜色很浅的唇瓣。她的嘴唇微微开启。我感觉到她吐出的暖气吹动我的髭须。
我的左手继续滑下,想抚摸她的肩膊,却在她的颈项上停住了。
为什么手掌不听使唤?不行……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掌,我也无法控制我的手臂。不,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整个身体。
我的手指渐渐收紧,掐着慧娜的咽喉。她凝视着我。当中没有怨恨,也没有怜悯,只是冷冰冰的、毫无感情的凝视。
我感觉到慧娜的皮肤在我的手掌下迅速变冷。我想嚎叫,但没法发出半点声音。五根指头继续深陷进她的喉颈皮肤里。
慧娜最后一丝生命终于从我的指缝间溜走,那优雅的唇瓣再没有吐出气息。我该死的左手却仍然不肯放开她的尸体。指爪的力量继续违背我的意志渐渐加强……
最后是一种我十分熟悉的声音——肌肉破裂的声音。
当醒过来时,发现胸前衣襟湿透了。起初我错觉那是慧娜的鲜血。
是我自己的眼泪。
◇◇◇◇
「Why don't you just go to the BLOODY HELL?You BLOOD BASTARD!」
昨天在繁忙的街道上,一个流浪汉这样咒骂。
当然他骂的并不是我,也不是街上任何一个人。他只是无意识地挥舞着七百毫升容量的啤酒罐,朝着空气不断重复这句子。
我的脑袋却久久无法摆脱这句话。
Bastard。没错。我是个「Bloody Bast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