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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公寓的窗帘拨开一角,朝下面观看。那个红、黄色的「Fish & Chips」霓虹招牌一明一灭地四射霓光,把周围一切都变得像圣诞树。
我努力回想最后一个愉快的圣诞节是哪一年的事。我放弃了。
从沾满雪和水珠的玻璃窗上,我看见自己的倒影。也许因为头发和胡子太长,脸庞看来实在消瘦得不象话。可是没有办法。根本提不起食欲。
要结束一切太简单了,我有很多刀子,需要的只是一个理由。
已经两年多了。期间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杀戮。不错,猎杀的对象都已经不是人类;可是把仍然具有人类外貌的吸血鬼斩首、焚烧,那依然是杀人的感觉。
至于令自己恢复为正常人类的方法,直到今天仍是茫无头绪。好几次为了生存而喝下人血后,我清楚感觉到身体里的吸血鬼因子变得更活跃。我渐渐相信自己只是个追逐影子的傻瓜。世上也许根本没有那种方法。「达姆拜尔」(Dhampir)注定要终身活在那黑暗的诅咒下,最后变成父亲的同类。
慧娜原是我生存下去的最大理由。可是自从作过那么可怕的梦以后……我不知道。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所谓疯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疯狂的人知不知道自己是疯子?……
幸好还有波波夫在我身旁。每次抚摸它时,总是能够带来安慰。最重要的是它并不害怕我。
我绝不能让波波夫离开我身边。因为我知道在我堕落变成完全的吸血鬼之时,它必定感觉得到。那么我或许能够及时结束自己的生命。波波夫就是我灵魂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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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报纸头版又无可避免被「那家伙」占据了。已经是第十二个受害者。「他」在打什么主意?「他」是什么东西?
「开膛手杰克二世」,很酷的外号。
GOOD BOYS GO TO HEAVEN.
BAD BOYS GO TO LONDON.
十二月二十三日 晚上十时 伦敦市南瓦尔克区
尼古拉斯·拜诺恩骑着怪兽似吼叫的「哈利·大卫逊」机车,在铺满薄薄湿雪的南瓦尔克桥上疾驰。挟着微密雪雨的寒风,吹得他的黑皮大衣像蝠翼般朝后扬起。
拜诺恩原本不是骑机车的高手——在特工处(Secret Service)时他虽然受过特技驾驶训练,但只限于四轮轿车。然而凭着「达姆拜尔」的惊人平衡力,他轻松地在湿滑道路上飙至最高速。
他侧首瞧向左面。透过安全帽的镜片看去,泰晤士河上泛起稀薄的夜雾。伦敦桥与更远的塔桥,在雪雾中有如若隐若现的两条恶蛇。
拜诺恩觉得整个伦敦都冷得在打颤——虽然明知那只是路面颠簸与机车震动造成的错觉。
拜诺恩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后一夜在阴郁的伦敦狩猎。转变环境,也许能够令心情转好过来……
越过桥之后,拜诺恩往左进入公园街,再转进圣汤姆斯街,到达伦敦桥火车站外的闹市。他缓缓把机车停在一家已关门的书店前。
拜诺恩跨下机车,脱下了安全帽。为了保暖和方便骑车,他用一方黑头巾把长发包裹起来。
拜诺恩扫视一下仍亮着灯的书店橱窗。近期的几部精装本畅销小说,经店员精心排列在橱窗内展示着。
伦敦书店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唯一令拜诺恩对这城市存有好感的原因。他想,自己要是在十二、三年前——还在梦想当职业作家的那个时候——到了伦敦来,一定爱死这个城市。现在的他却根本懒得踏进书店去,文学对他来说已经失去意义。
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次在伦敦狩猎,拜诺恩没有把爱猫波波夫一起带来。这么寒冷的晚上太辛苦它了。
他检视一下带来的兵刃。他只带着六柄兼作飞刀用的银匕首——两柄在袖口里,两柄在大衣内的暗袋,两柄藏在靴筒中。机车的引擎旁另外藏着一柄没有鞘的长剑——剑刃的颜色和引擎零件很相近,只有近距离仔细观看才会被发现。其余的兵刃都留在公寓房间里。
拜诺恩把头巾脱下来,围在颈项上当作保暖的领巾使用,然后沿着商店街踱步,钻进车站外的人潮中。
拜诺恩直至最近才发现:原来在大城市中狩猎吸血鬼是最容易的。吸血鬼的气味就像病菌一样,能够经身体接触遗留在人类身上,而这个人也会携带着那种独特气息向其他人散播。拜诺恩只要顺着这个传播关系作「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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