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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体,对于林扬来说,这里要比纽约有更多的归属感!
林扬戴上了黑『色』的面罩,纵身飞下太平山。。。。。。
很快,他跳到了银行大厦的避雷针上。从这里更把这个城市看个通透。
铜锣湾,X街道,一所酒吧的『门』口。
“草~D,你们‘东星帮’在这里开酒吧,分明就是在我们‘洪兴’的地盘『插』旗。”一个浓眉大眼的壮汉,指着从酒吧走出的几个小『混』『混』大声的骂道。
“我~草~。”领头的一个小『混』子也开口骂道;“铜锣湾这么大的地方,都写着你们‘洪兴’的名字?我们‘东星’愿意在哪里开,就在哪里开。”
“草~~我让你们开,TMD。”那壮汉说着,便冲向酒吧『门』口摆放的广告牌,上去就是两脚,将牌子踢到,接着就是一顿猛踩。
“想打架。”领头的『混』子手一挥,身后的几个人便围了上去,开始和这个壮汉撕扯开来。
这壮汉身后也有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带着眼镜的胖子,这个人外号叫包-皮,他推开人群,一把拉住了那个壮汉,随即说道:“‘大天二’,咱们先回去,告诉南哥。”
“就是陈浩南来了,我们这个酒吧也开定了。”『混』子头用手一摆,暂时叫住了手下。接着恶狠狠的对这个叫“大天二”的壮汉说道。
“好!”“大天二”用手指了指领头的『混』子说道:“草~D,有种,你们别走,我回去叫人。”
可是,他的话音刚落,突然从酒吧的顶部,冲下一个人影,这人影一身黑『色』。众人大骇之际,黑影便一把抱住了刚才领头的那个东星『混』子,然后往肩上一扛。在众人还没有明白的时候,黑影就已经扛着『混』子,窜向了酒吧旁的一条街道上。
整个的速度奇快,快的已经超过了这时代人的理解范畴,大家只是觉得眼前一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那黑影拐进街道之后,一纵身,几个箭步爬上了旁边的墙壁上,就在此时,他和扛着的小『混』『混』,“唰”的一声,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个小『混』『混』哪里能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是感觉眼前一闪一闪的。
一刹那,那『混』子的眼前一亮,他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好像是办公室的地方。
这黑影自然就是林扬。他成功的将电影中的人带入到了现实中。他们两个到达办公室之后,林扬心中一喜,暗想道:手表呀,你可真是逆天。
不过,林扬并没有停留,他们只在办公室呆了三秒钟的时间,林扬便再次迅速的按动手表,小『混』子眼前又是一黑。。。。
当他定住神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刚刚的那条街道。
林扬一把将他让在地上,问了一句:“好玩儿吗?”
小『混』子目若呆『鸡』的看了林扬一眼,瞳孔因为惊恐而收缩,“啊!!!”随即怪叫一声,昏厥过去。
刚才这一切过程,没有超过十秒钟!也难怪会把这厮吓晕。
林扬摇着头看了看昏厥的『混』子,嘴角一笑,随即转身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这次试验充分的证明了,电影中的人,也可以通过林扬带入到现实中来。这让林扬着实的兴奋了一番。
他心中隐隐的感觉,也许有那么一天,自己不管是对政-府或者对另外的组织,他都不再是一个人的战斗!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返乡
书哈哈 更新时间:2012…11…12 15:49:50 本章字数: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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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临近,让忙绿一年的打工仔纷纷返乡过年,城市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林扬买好了三张长途车票,在一月十八日这天,带着父母和一些准备好的东西,坐上了返乡的汽车。
林扬的家乡在北海省最南部,一个叫做北宫的县,当然他们家没有在县城,而是在距县城五十多里地的隐-村。
隐-村,是一个相对落后的村庄。这里民风淳朴,村民们也都很老实。在林扬的家乡,有一样东西很出名,那就是“驴『肉』”。隐-村的“驴『肉』火烧”不要说县城,就是整个北海省都是闻名的。
饲养『毛』驴,也成了当地人一样生活的来源。在那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着『毛』驴。有的大户,还开办了『毛』驴养殖场,出产驴『肉』。
当地有句俗话说的好: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从这话里,就能知道,“驴『肉』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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