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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证据吗?”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受伤会拿着三八口径、显示是杀死弗兰哥凶器的S&W手qiang呢?照你刚刚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手中那倒这把杀死弗兰哥的凶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认为那把枪实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叫了出来,然后大笑。
洁也笑了。
“十九岁的女孩子一般不会捡那种东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没装义手啊。”
“装义手,说得也是。义手……为什么提到义手?”
“那应该正是她急着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拿回自己的义手,也找到义手了。但是义手的指尖沾了灰尘,旁边还掉了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义手和那把枪都捡起来。不管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子,这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所以她当时是为了……?”
“去拿她的义手,结果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兰哥把她的义手给抢走了。”
“弗兰哥?把义手抢走?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如果义手的指尖沾了烟灰的话,那是为了让它看起来像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前刑警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然后说:“除了弗兰哥之外还有谁?”
“等一下,医生,你是不是快要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说弗兰哥想要把杀人罪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是的。”
“医生,请别忘了,被杀的人是弗兰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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