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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没来找过我,我们便这样分手了。
我念大学的时候,没住学校的宿舍,和同学们没什么往来,因此也没有发展恋情。大学毕业后,我回到S市,进了我叔父曾经工作过的那家报社,在那里担任编辑一职。
我的前任男友方卓然是一家创意酒吧的老板。当初我们决定交往,除了相互吸引,还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比较一致,都是晚上出门工作,深夜回到家中,一整个白天都有空闲。可是我们的感情维持不到一年,便无疾而终,分手的原因我至今弄不明白。
方卓然向我提出分手后的第二天便搬出了与我合租的房子,从那天起我又过起了日夜颠倒的独居生活。
这天凌晨十二点半,我下了班,地铁没有了,公交车也没有了,我和往常一样只得搭出租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把我载到景湾花园门口,我下车,付了车钱,慢慢地走到那道黑色的大铁门前。铁门内有一个小小的保安亭,里面坐着一个年轻的保安,他认得我,不等我拿出门卡,便替我开了门。我对他说了声谢谢,便朝我住的那栋公寓楼走去。
景湾花园里的路灯很幽暗,我每天都是在夜深人静时回来,迎接我的只有在花园内四处觅食的野猫。我走到公寓楼下灌木丛边的时候,一只黑色条纹的公猫忽然从灌木丛中蹿了出来。这是我很熟悉的一只猫,自从我搬到景湾花园的公寓来,我便常常去喂它,至今已喂了它两年。它很爱蹭我,我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蹭蹭。蹭蹭看见我,并没有认出我来,直到我“咄咄”叫了几声,它才跑到我跟前来。
“对不起啊,蹭蹭。”我蹲下身来,摸了摸它圆圆的脑袋,“今天没给你买吃的。”
蹭蹭张嘴朝我叫,没有声音,它是一只可怜的哑巴猫。
我叹了口气,正要站起身来,灌木丛中忽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以为是猫,没太在意,可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猛地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蹭蹭被吓得飞跑,我则一个不稳,跌坐到地上。我没看清那个男人的脸,因为他动作迅猛,早已逃出了我的视线。
我从短暂的失神中反应过来,正要爬起身,又一个男人不紧不慢地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我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又愣住了。
“你没事吧。”那个人走过来,弯腰朝我伸出手。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他长得很英俊,气质也很出众,但令我费解的是,他穿着一身跟他的形象和气质很不协调的猫咪装,而且他的头上还戴着个黑色的猫耳朵发箍。
他见我迟迟不来握他的手,便主动握住我的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站稳了,发现他个子很高,我身高一米八零多一点,他还比我高半个头。
“你别这样看我。”他笑了,说:“我不是变态,刚才那个人才是变态。”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他有点眼熟。他打量了我一下,忽然取下头上的猫耳朵发箍,把它戴在我头上。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转身朝景湾花园西侧的小门走去。
我回到家里,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我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形象,那个形象便是七年前我在公墓里遇见的男人。那个男人的形象忽然又和我先前在楼下遇见的男人的形象重合在一起,我忽然明了,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是他!”
就在这时,被我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声。
我拿起手机,用拇指滑开屏幕,看见我叔父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叔父说要我明天去他家拿个东西。我回他说:现在几点了?你又在熬夜了!早点睡吧,我明天早上过去,你得帮我开门啊!
我把短信发送出去,便放下手机,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翻看起来。看得累了,我便睡着了。
我叔父家住在荣恩街,从我住的景湾花园走过去,只要十来分钟。第二天早上我在家里吃了早餐,便来到叔父家门前按门铃。过了好一会儿,叔父才把门打开。他穿着件睡袍,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吃早餐了吗?”他一边问我,一边朝房间走去,看样子他还想接着睡觉。
“吃了。”我说。
“那就好。”他打了个呵欠,回头看看我,“你的信在茶几上,是任为寄来的,他肯定以为你还住在我这里。”说完,他便走进房间,把门关了起来。
我走到茶几前,拿起茶几上的信封,坐到沙发上,把信封拆开。信封里只有一张摄影展的邀请函,我看了看时间和地点。摄影展正好是举办到今天晚上为止,而地点正好是S市的趣意园,这个趣意园就在景湾花园后面。K市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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