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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受无聊的折磨。此外,他没有一分钟的空闲时间:蒸汽机整天地转动着,轮子、传动皮带和锭子整天在他耳边轰隆轰隆、轧?轧?地响着,只要他?一口气,拿着罚款簿的监工就会立刻在他背后出现。这样被判决活埋在工厂里,不停地注视着永不疲劳的机器,对工人说来是一种最残酷的苦刑。这种判决最能使工人身体衰弱,精神萎靡不振。真的,要想出一个比工厂劳动更能使人愚昧的办法来的确是很难的,而如果说工厂工人仍然不仅保持了自己的理智,甚至还使它比其他的人更加发展,那只是因为他们起来反抗了自己的命运,反抗了资产阶级;这就是他们在工作时间也没有失掉的唯一的感觉和唯一的思想。如果某一工人对资产阶级的愤?还没有成为压倒一切的感情,那他就必然要酗酒,要做出通常所谓堕落的事情。根据官方委员会委员霍金斯的意见,仅仅是体力衰退和工厂制度所引起的疾病,就足以使工人不可避免地要堕落。如果再加上精神萎靡不振和前面提到的使每一个工人堕落的种种情况,那末堕落就更是不可避免了!因此,正是在工厂城市里,酗酒和纵欲达到了我前面所描写的那种程度,这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G其次,资产阶级用来束缚无产阶级的奴隶制的锁链,无论在哪里也不像在工厂制度上这样?形毕露。在这里,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一切自由都不见了。工人必须在清晨五点半钟到工厂。如果迟到几分钟,那就得受罚;如果他迟到十分钟,在吃完早饭以前干脆就不放他进去,这样,他就要丧失一天工资的四分之一(虽然他在十二小时内只有两小时半没有工作)。无论吃饭、喝水、睡觉,他都得听命令。连大小便的时间也少得不能再少了。工人从他的家里到工厂要走上半小时或一小时,厂主是根本不管的。专制的钟声?常把他从睡梦中唤走,把他从早餐和午餐中唤走。
工厂里的情形又怎样呢?在这里,厂主是绝对的立法者。他随心所欲地颁布工厂规则;他爱怎样就怎样修改和补充自己的法规;即使他在这个法规中加上最荒谬的东西,法官还是对工人说:“你们是可以自己做主的,如果你们不高兴,就不必订这样的契约;但是现在你们既然自愿地订了这个契约,那你们就得履行它。”这样,工人还得忍受这个本身就属于资产阶级的治安法官的嘲笑,忍受同一个资产阶级所制定的法律的嘲笑。这样的法庭判决是很常见的。1844年10月,曼彻斯特肯尼第工厂的工人罢了工。厂主就根据贴在厂里的一条规则——在一个车间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的工人同时丢开工作——向法庭提出控告!法官承认厂主有理,并用上面所引的那一段话回答工人(10月30日的“曼彻斯特卫报”)。工厂规则通常是怎样的呢,请看吧:(1)工厂的大门在上工十分钟后即行关闭,早餐前任何人不得入厂;在此时缺席者,按其管理的织机数目每台罚3辨士;(2)在其他时间内,织工(动力织机上的织工)如在机器转动时缺席,按其管理的机器数目每台每小时罚3辨士;在工作时间内未得监工允许擅自离开车间者也罚3辨士;(3)没有自带剪子的织工每天罚1辨士;(4)所有梭子、刷子、注油器、轮子、窗户等如有损坏,概由织工赔偿;(5)织工不在一周前预先通知厂方不得离职;厂主可以因工作不好或举动失当不?事先通知即开除任何一个工人;(6)在工作时和别人说话、唱歌或吹口哨,即罚6辨士;工作时离开现场者,也罚6辨士G。
我手头另外还有一份工厂规则,根据这份规则,迟到三分钟的扣一刻钟的工资,迟到二十分钟的扣四分之一天的工资;星期一早餐以前缺席的罚1先令,其余的日子罚6辨士,如此等等。这就是曼彻斯特杰西街芬尼克斯工厂的规则。会有人这样说:为了保证一个庞大而有秩序的工厂里各种不同的操作都能很好地配合,这种规则是必要的;他还会这样说:在这里和在军队里一样,这种严格的纪律是必要的。就算是这样吧,但是,如果一种社会制度没有这样可耻的暴虐统治就不能存在,这算一种什么社会制度呢?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或者是手段的卑鄙正好证明了目的的卑鄙。凡是当过兵的人都尝过服从军事纪律(即使是短时期的)的滋味;而这些工人却注定了从九岁起无论精神上或肉体上都要在棍子下面生活一直到死。他们比美国的黑人更像奴隶,因为他们处在更严格的监视之下。尽管这样,人们还要求他们像人一样地生活、思考和感觉!的确,他们要能做到这样,那就只有切齿痛恨他们的压迫者,痛恨那种使他们陷入这种境地并把他们变成机器的制度!但是还有更可耻的事情:根据工人的普遍的陈述,许多厂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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