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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娶她……
“你刚才也说男女授受不清了……我们都这样了……”背后又传来北纾的声音,透着淡淡的委屈。
娶她……梵汐轻轻的咬着下嘴唇,末了却微微苦笑——
“好吧,娶你就是了!乖,快去穿衣服!”
娶妻……这才是正道!很多同龄的男子都是二十岁不到就当爹了不是嘛?只是自己一直有北冥陪着,吟诗舞剑、游山玩水,才浑然不觉的玩到了现在……朋友毕竟代替不了妻室,现在连北冥也已经不在了,突然觉得心中空空如也。
娶妻生子,像别人一样生活……何况,娶得还是北冥的亲妹妹……这更容易让他走出那个混蛋留给他的阴霾!
千夜的身影突然从脑海中再次划过,温热的水中,梵汐猛的一个寒颤——
他居然这么轻易的就决定了一直抵死推脱的婚姻大事?!
……到底是因为北冥已经离开了……
……还是因为,那个该死的男人?
只是梵汐连自己已经把所有的心事都写在脸上都没有意识到,又怎么会注意到——
像是讨到糖的孩子一样,欢天喜地的爬出水池穿衣服的北纾,才一转脸,脸上天真烂漫的笑容便被阴仄仄的表情所代替……这男人果然是单线条动物!
否则,至少应该考虑一下她是怎么绕过那么多大内高手的巡逻,溜进浴房来的吧?
或者,至少应该想想……她是怎么无声无息的跟他钻进同一个浴池的!
还是说,只要涉及到北冥的事,就什么戒心都撤掉了!
不过算了,好骗……其实是件好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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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犯桃花之欲染狼烟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暗流汹涌的喜事
宰相府这一次是真正意义上的张灯结彩——为梵汐的婚事。
虽然当事人一直要求低调,可无奈根本压不住身边亲朋好友的亢奋,梵汐索性当起了甩手掌柜,由他们操办就是!
……那个叫做“千夜”的男人一直都没有出现,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焦急!
昨晚甚至在梦里梦到了那个混蛋……可是醒来的时候,却羞耻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想到那个人,身体便会产生了怪异的反应,居然独自在被子里……丢脸的释放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与此同时——
这是千夜第二次进入这个暗黑的地宫里,依旧是蒙着眼罩,由穿着黑衣的属下搀扶前行……虽然,只要走过一遍,即使被黑布把眼睛蒙的密不透风,他也照样能够健步如飞在这蜿蜒曲折的通道里,不过做这种事完全没有必要!
尤其是在他知道这地宫的主人是谁之后……低调和示弱,是扮猪吃老虎这一招中永恒不变的真理!
就像他明知道对方是谁,依旧在装傻充愣一样——
“这是你的另一半酬劳——”
“谢谢!”
到了地方,摘掉眼罩后的千夜,只顾着数银票,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上次……”蒙面的黑衣男子犹豫了一下,“上次你的任务做的很好,只是……下次如果再遇上那个文官,请你手下留情!他是我很重要的人——”
“就是那个突然给我撒春药的男人?”千夜无所谓的笑了一下,耸耸肩,脸上摆出适度的冤枉,“上回我可被他害惨了,还以为是什么毒,耗了不少内力都解不开,最后还是去青楼找了几个人才把药力泄掉!那个耍宝的男人……我不做任何评价!”
睁着眼睛说瞎话,面不改色心不跳!
哼,青楼的姑娘……怎么比得上那个美人性感紧致的身子来的那般销魂……只是被眼前这个男人知道的话,大概会气得暴走吧!
“呵呵,就是他……以后遇上他的时候,请你避让,他的身体比较单薄,上回你那随便的一掌,就已经把他伤得不轻……他受不了的!”
——黑衣人毫不掩饰口吻中严重的宠溺。
“以后?怎么阁下还有‘后续任务’要委托吗?那在下可是有言在先——酬金要另算!”
不想在关于梵汐的话题上纠缠,千夜干脆摆出一脸唯利是图的嘴脸……杀手,见钱眼开的最好用,若是做杀手还沽名钓誉、一身的臭脾气,那才是雇主最头痛的事!
“当然,在下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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