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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安全,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
进去后才发现,这家店的总体风格就是哥特范儿,店里目前的主题就是藤蔓与蔷薇,对一些爱追求刺激的年轻人来说,它们充满了某种“暗示”。当然,这不重要。阮婉觉得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看好小伙伴,别让她丢了。
好在钱姑娘虽然心情微郁闷,却也不至于到买醉的地步,兴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后,她和阮婉一样点了杯……咳,无酒精饮料。
“唉!”钱姑娘叹气。
“?”
“怎么都没人来和我搭讪呢?”
阮婉看着唉声叹气的钱姑娘,无语之余,算是明白为啥她非坚持要坐在吧台边了——电视小说看多了,所以以为只要是美女往这里那么一坐,两条大长腿那么一交叠,再百无聊赖地叼着吸管,就会有人来搭讪了。
“大概是我妨碍你了,要我退散吗?”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脚凳。
“喂,我开玩笑的。”钱姑娘连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双手抱臂道:“我这不是给你创造艳遇的机会?”
“别闹了,我可是有夫之妇。”钱姑娘翻了个白眼,非常有节操地说,“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会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这边说话的两人却是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们身上,准确来说,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着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电话。
而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实在是因为他的画风与这间酒吧里的其余人不太搭。都说“物以类聚”,同理,什么风格的店聚集地也应该是同一风格的顾客,比如来这家店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而这人看来年纪却明显过了三十,且气质悍勇,脸孔上还有着一道明显的疤。
电话接通,他说出口的第一个称呼是——
“沈少。”
“什么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这个脸上有疤的人正是曾与阮婉有过一面之缘的疤子,而被他称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后者接到这个电话时,内心是无语的。他当年原本就嘱托过疤子,让他在自己不在时多看顾下她,别让她陷入什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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