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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可拘泥,应像大夫治病一样依症下药。公孙筠秀觉得十分贴切,但见他同时提出名将需识字,先习文再习武,她就不由尴尬起来。
陆惊雷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莽人,听到这些也若无其事,也不知他是没听明白还是佯装无事。
放下书,公孙筠秀斗胆提议:“不如,我教你识字可好?”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陆惊雷从前多半都是靠师爷为他执笔读书,可他如今身为大将,越往高处走需要学习掌握的东西就越多。今天大王子还只是给一本兵书让他读,改日若有军报或密函,假手他人可不是长久之计。
“都说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稍稍转头,窥着陆惊雷的小半张侧脸,公孙筠秀尽量轻柔地劝说着,“我的字都是娘亲教的,虽然没法把你教得学富五车,但是应该足够帮你应付日常公务。”
陆惊雷的表情没什么起伏,视线徘徊在她的脸上,盯了一会儿才回答说:“先从名字学起吧!”
“啊?”
公孙筠秀愣了,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还以为以他的牛脾气,大约会视为侮辱,怎么都要先吼她一顿,杀杀她的威风再点头的。
“先教我写名字。”
用鼻子顶了顶公孙筠秀的耳朵,陆惊雷催促了一句,似乎已经生出了兴致。
对于他如此亲密的动作,公孙筠秀还是不太适应。不过眼观鼻,鼻观心,努力摒开了杂念也就镇定了。
桌上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陆惊雷直接将茶水倒进砚台,然后拿起墨碇随手研磨起来。公孙筠秀看得直皱眉头,却又不好提醒他茶水容易毁砚台。想着那块砚台并不贵重,也就由着这个粗人胡弄了。
陆惊雷的确不爱习字。想他一个自小长在山寨的贼匪儿子,杀人越货才是必要的生存技能,闲时学学怎么务农、打几件木器家什,那才是正经有用的手艺。这认字习文根本没什么用处不说,不但花时间还费脑子,所以他从来不爱,也没想过要学。
入了军营之后,行军打仗靠的是本能、经验还有胆识,他升到统领身边又有了师爷,遇上看不懂的东西直接丢给他解读,一路这么过来也没什么不妥。
陆惊雷不曾特意声明过自己目不识丁,也从未露过怯,所以大王子只知道他不爱弄文,却并不清楚他的真实深浅。兵书给他其实也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倚重,陆惊雷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很想更上一层楼。所以现在被公孙筠秀一说,他也觉得是时候学一下识字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竹儿愿意教他,可比跟着别人学有意思多了。近距离瞧着她早就红透的耳廓,陆惊雷恨不得咬上一口,尝尝滋味。若不是他现在一身的伤,行动不便……
“写好了。”
公孙筠秀放下笔,打断了陆惊雷的心猿意马。
略有些不悦地扫了一眼纸面,陆惊雷皱眉:“公孙筠秀不是四个字吗?”
他不认得纸上的三个字,但数数还是会的。
公孙筠秀傻眼了,她以为陆惊雷要学写的名字是指他自己的。转念一想又有些好笑,这人也真是能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却能当上将军。
“这是你的名字。”她说。
横眉竖眼地瞄了一会儿,陆惊雷说:“我要先学你的名字。”
无法,公孙筠秀只得再次拾笔,在一旁写下自己的名字。
绢秀端正的小楷,对比大王子气势刚猛的行书,充满了女儿家的柔美温婉。
陆惊雷用左手拿起笔,学着公孙筠秀的字迹,一笔一画地临摹起来。
“你可以用右手。”
公孙筠秀像她的爹爹,从小就是左撇子。她的娘亲曾想为她纠正,但听丈夫戏谑时言“有其父就有其女”便听之任之了。陆惊雷使惯了右手,完全不必照着她的习惯来用左手写。
“我喜欢和你一样。”陆惊雷一句话就回绝了她的好心提议。
知道这人就爱独断独行,公孙筠秀也就不再劝说。只是莫名的为他那句“喜欢”心跳不已。
第一次正经习字,怀里又抱着个人,还是用自己并不擅长的左手书写,书成之后,那字体品相可谓“惨不忍睹”。
公孙筠秀想起身让开,陆惊雷却怎么都不肯,继续趴在她背上,无比耐心地描了一遍又一遍。
小半个时辰之后,满纸的“公孙筠秀”总算是有了模样。陆惊雷搁下笔,只嚷着胳膊酸,非要公孙筠秀回身帮他揉捏。想她当年习字的时候不过三四岁,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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