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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包厢。包厢里的摇滚音乐震耳欲聋,咋昏暗的灯光下春哥已是狼狈的靠在沙发上“奄奄欲息”,一个女孩靠在他耳边不知道在跟他说什么。春哥看到我像看到救命草一样马上过去把音乐关小,并且拿起话筒站在屏幕前面,看来这小子是在装醉。
“大家安静了,下面出场的是我们的‘金毛狮王谢逊’,大家用宇宙最热烈的掌声欢迎。”
“能不能喝呀?这么大的来头。”一个染黄头发的“爆炸头”女孩很不屑的说。
“小屁孩不要乱讲,要尊重长辈,狮王是我们经管院有名的酒神,喝酒就像喝开水一样。”春哥马上帮我撑场,看来今晚我也是难逃一劫了。
高中毕业后我就染了一头黄头发,而且特别长。大一新生军训的时候开始有人叫我“金毛狮王”,后来这就成了我三年的外号。
可能是遗传了我父亲的基因,我不喜欢也不大会喝啤酒,但我也算得上是“酒鬼”,在我的桌子底下经常放着一坛花雕或者其他的烧酒。跟我喝过酒的人都以为我能喝,也都喜欢跟我喝。我也喜欢以酒会友,春哥就是我一手带大的,从干红到二锅头,如今他的酒量不在我之下。
“你们先喝吧,我刚吃完饭,等下再陪你们喝,我先唱歌。”这是我的“作战习惯”,先观察“敌情”再定 “作战计划”。
我点了一首《梅花三弄》,这种音乐对这些九零后小女孩简直就是一种煎熬,有些人开始用手捂住耳朵。我边唱歌边观察一下情况,一共有五个女孩,穿着很时尚,近乎妖艳,估计都刚刚踏入成年之列。其中有一个着装比较端正的很像公司的那个“双屏幕女孩”,但是由于灯光昏暗,我没戴眼镜的近视眼在这样的环境里视力非常差,无法看清楚是不是她。
去这种娱乐场所我有“一带一不戴”的原则。“一带”是必带防身武器,喝酒的人在酒精的麻痹下经常会失去理智,在这种情况下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情,由于有前车之鉴,所以每次到这种场所我一般带一把双节棍在脚上。“一不戴”是不戴眼镜,用模糊的眼睛看世界,前程更加渺茫世界也更加单纯,娱乐场所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万不得已时我绝不会光顾。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喝了酒的女性尽职尽责的向你展示人体的局部真理,你也可以看到男人在女人的大腿和胸部之间“上下而求索”。我无法断定这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还是文明退化的因素,我只是尽量让自己眼不见为净,不戴眼镜或许就是最好的防护。
这些女孩其实酒量并不大,春哥之所以招架不住是因为他“双手难敌四拳”,另一方面这些女孩特别会卖乖,划拳输了也要春哥替他们喝。三十六计我是烂熟于心,这样的“美人计”对我是无计可施,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
在“知己知彼”之后我就开始“百战不殆”了,刚好《迟来的爱》也即将结束,我按了服务铃。
“小姐,麻烦来八瓶小儿,首都的。”我用话筒对服务员说,这招叫“虚张声势”,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些小孩听到二锅头就面露恐慌,我暗自偷笑,和我斗酒?No way!
我和她们玩骰子,骰子这种东西靠的就是吹牛的本领,我自认为我吹牛的功夫还不错,再说我也不会划拳。
“你输了就一杯啤酒,我输了就一杯二锅头,不需耍赖,不需撒娇,不然叔叔打你屁股!”我满脸严肃的对眼前这个浓妆的女孩定了规则。
“切!喝就喝嘛,谁怕谁呀?到时候你会求姑奶奶饶你的。”这个女孩嘟着嘴,但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出了心虚。
几次下来这个女孩已经摆手说不玩了,我的一瓶小儿还没见底她就匆匆的往洗手间跑。我端着酒杯准备继续寻找对手,却感觉有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我,我四处寻找,发现这双眼睛来自那个坐在角落的像“双屏幕女孩”。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我端着酒走到她旁边坐下,仔细端详了一下,发现真的就是公司的那个“双屏幕女孩”,在同事面前我也不敢有太大的造次。她发现我盯着她看也微笑着盯着我,她微笑时很美,咋一看还真像女生版的Rain。
“看什么看?看得那么入神,没见过像我这么漂亮的美女是不是?”她对我的“注目礼”有点反感。
“美女我见过很多,像你这么漂亮的美女我身后也有一大堆,不过像你这么面熟的美女倒是没见过,说真的,你微笑的时候真像我一个朋友。”我有点玩世不恭的对她说。
“少来,你们男生真俗,你是不是又想说我很像你的初恋女友?然后看到我就想到她,最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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