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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你照理还有时间考虑,免得你犯下大罪。我绝不松手,你别想甩开我。比尔,比尔,看在仁慈的上帝分上,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不要让你的手沾上我的血。我凭着自己有罪的灵魂担保,我对得起你。”
汉子暴跳如雷,想挣脱自己的手,但姑娘的双臂紧紧地抱着他,不管他怎么扭扯,也没法掰开她的胳膊。
“比尔,”姑娘哭喊着,竭力把头贴在他的胸前,“今晚那位老先生,还有那位可爱的小姐,答应替我在外国安一个家,让我清静安宁地过完这一辈子。我再去找他们,跪下求他们对你也发发这样的慈悲和善心,让我们俩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你我离得远远的,过干净一些的日子,除了祷告的时候以外,忘掉我们以前过的日子,彼此永不见面。悔过永远不会太晚,他们对我就是这样说的——眼下我才知道——可我们需要时间——只要一点点时间。”
那个强盗终于腾出一条胳臂,握住了他的手枪。尽管正在火头上,他脑海里也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只要一开枪,肯定倾刻败露。他使出浑身力气,照着姑娘仰起的面孔(差一点儿就触到他自己的脸了),用枪柄猛击了两下。
她身子一晃倒了下去,鲜血从额上一道深深的伤口里涌出,几乎糊住了她的眼睛,但她吃力地挺身跪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的手绢——露丝·梅莱的一张手绢——强撑着软软的身子,双手十指交叉,握着手绢,高高地朝天举起,向创造了她的上帝低声祈祷,恳求宽恕。
这幅景象看上去太可怕了。凶手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边,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视线,另一只手抓起一根粗大的棒子,将她击倒。
第四十七章
赛克斯出逃。
夜幕降临以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一切以黑暗为掩护发生的诸般劣迹之中,最下作的莫过于此了。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不仅给人类带来光明,还带来新的生命、期望与朝气——辉煌灿烂地展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确实照亮了。赛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梵经又称“吠檀多经”。梵文Brahmasūtra的意译。古代,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革命实践的方向对黑格尔的概念和方法进行了改造。主张重,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走过爱灵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门山。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司泰德荒原。他涉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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