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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和豪猪似乎很投缘,两个人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林冲虽然听不懂,但大约也能从他们的身体语言里看出来,奥巴马和豪猪在交流彼此世界的事。
一个在说外面的丧尸如何恐怖,一个充满了好奇,颇不以为然,吹牛说沼泽里的鳄鱼都能对付了,还怕你丧尸牛大了?
两个小年轻吵吵嚷嚷,行路倒也不觉得难过。正所谓旁观者清,林冲心里倒是暗道:血脉的联系果然不是一般关系能比拟的,就算不曾相见,也依然有某种亲切。
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日,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不用那么费事,我来帮你驱虫。”林冲说着,将手搭在奥巴马的后腰上,催动一股真气直入他的皮下。正将口器刺在奥巴马皮下的蚂蟥大口大口地吸食着鲜血,突然只觉一麻,不由自主地将口器从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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