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 页)
母亲大人有交代,虽然当人家的女朋友要有为人妻的忠贞与体认,不可以乱来。但是倘若共处一室时绝不能是孤男寡女,要认清“坏事”只能在结婚后做。未婚的大姑娘不能让名节蒙尘,给人随便的印象。
原颖人百分之百肯定自己与秦宴儒都不是会在婚前逾越界线的保守人。可是为了自证清白,在周末南下时,她仍是拖着萧诺一同去。一方面知道萧诺没什么事好做,一方面也提供了小说与食宿的招待,终于使萧诺点头答应。这回去恒春可不是住什么度假小屋或饭店,而是住秦宴儒的公寓。他租的地方三房两厅,可以招待她们,更可减去一笔花费。有了萧诺同行,决计不怕人家说闲话了。
“你是真的要我保护你的名节,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充做不知倩,任你们去火热?”萧诺很认真的问着。
下了火车已是中午过后,她们先找个地方吃饭,才打算搭公车到桓春。
“火热?那是小说中才有的激情名词。”
“那干柴烈火如何?”
“不好笑。”原颖人对她扮了个鬼脸。
“真那么保守啊?我看你天天对着电话流口水,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发光!怎么反而见了面倒羞涩了起来?”萧诺向来是观察入微的,而且把事实以她的方式表达出来。
原颖人回道:“我与他在通电话时也没有肉麻兮兮的讲情话,只有互诉生活情况而已,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我们两人和那种瞬间迸发的狂热激情无缘,而且婚前享受婚后的权利似乎也不妥当,反正我不能接受啦!”
“道德捍卫者!那你小说中为什么有那么多未婚就先上床的?”萧诺又在挑她毛病了。
“你不也是?但你不婚又是处女,偏写了一大堆爱情小说,那才更奇怪。”
“不奇怪,讨生活而已!况且若那天我想恋爱了,也许不会介意婚前先上床,只要对方也是第一次。”
原颖人仔细回想自己下笔时的想法——“我会写男女主角未婚就先上床,是因为我知道自己会让他们双宿双飞成夫妻,否则不会有那一幕。但之于现实生活,我即使知道与他会有结果,也不愿在没有合法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不是怕他负我或什么的,只是……既然我是少女,就要保有少女的一切,不想先尝试作少妇的滋味,就这么点时光了,急什么?”说到这儿,又想到萧诺的单身条款了。“倒是你,反正是不婚,难道不会想要找人体验一下当”女人“的滋味吗?”
“才不!”萧诺很坚决的摇头。“要是被缠上了怎么办?有些男人很不识好歹,自以为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就自大得要死,认为自己有责任,赖定了后妄想一沾再沾,直到他倦了,又不必被婚姻缚住。我何必当某男子猎艳名单上的一名?”
说得也是有理。原颖人郑重的点头同意。有些男人的确无赖又自大得讨厌死人!
不过,可惜呵!萧诺这么优良的外表,清秀文静乖巧得很易让人动心,不明白她思想的人会想要追来当老婆。不知道以前有没有人追过她?下场一定很惨。
“奇怪,我们怎能相安无事住了大半年?”原颖人好笑的问着彼此。她们并不是知己,思想与行为皆大大不同,甚至还是竞争对手,努力想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胜过对方,幸好笔风不同,否则如今早有高下之分。谁都知道各人风格既然不同,就不能将两人的功力放在天秤上称出高下,也不能以书的销售量来评断谁胜谁,只能在共同的读者口中分出地位了。不过读者也不笨,一律以“你们都很好”来搪塞两人,免得被摒弃在“忠实读者”的大门外。
“因为我不是你的知己。”萧诺从来不称是谁的知己,太亲昵了!不适用。
“我不需要知己,只需要敌人。”原颖人想起黄耘春那女人,忍不住一肚子不爽。
“是呀!”知己“总是认为她了解你、明白你要什么,所以硬是涉入你的生活中、隐私中,妄想主导你的生命。她认为她关心你,所以有资格对你做最好的安排,即使设计你去恋爱、结婚或挖出你所有见不得人的事!我怕那两个字!”她已经接近嘲弄了。
“没那么夸张,但我同意友情定到更深的境界仍要保有一份尊重,有些关心的行为对他人说根本是困扰,但自己却不自知。有各形各色的朋友是好的,但不必刻意加深亲昵,人与人之间还是得有些距离来尊重对方不欲人知的隐私。”所以,她也不列朋友为“知己”。如今朋友群中最令她欣赏的居然是“敌人”萧诺,会不会太奇怪了?
不过,身为作家有点怪僻是无罪的,不,根本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