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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微亮的清晨,朝阳初升,残月未退,蚊子们还没有解散,当是时,毛子,我和阿飞一起站在朱府外一筹莫展。而在这件事情之前发生的一件事情是,在我回去的晚上,朱府筹备了一支巨大的迎亲队伍,吹吹打打,浩浩荡荡地冲到了百芳楼,连拉带拽地把安玉送上了轿,同时带走的还有他的丫头们,还有小红。当时一条街的居民都被吵得无法入睡,只好跑到现场观看,看到朱府接到了人离开的时候,大家因为终于可以睡觉了而大声叫好,朱道德为答谢众人的关心和厚爱又当场撒了一通钱,结果所有人当夜还是没能睡好觉。
朱府外面草木茂盛,蚊子也茂盛。我们等了一整天,眼看天要黑了,府里就是不开门,阿飞急得跳脚,毛子跳得更猛,因为毛子没穿鞋,脚踝上围了两圈黑蚊子,仿佛戴了两个脚镣。阿飞直叹偌大朱府三四个门却一个也不开,恨不能飞檐走壁进去。我们不得已在梅龙游荡了两天,路上碰见一个姑娘自称是安玉的丫头,说是会武功逃了出来,即将远走高飞永不回来。丫头临走时送我一块白玉,说是安玉姑娘交代送给我的。我顿觉一阵悲愤,提议告上县衙。路过朱府时,阿飞激情澎湃,难以控制,于是大叫三声——朱道德全家不得好死!结果我们连去衙门的车费都省下了,当场冲出来几个凶狠的衙役将我们一并抓获,绑赴衙门。到了公堂,那姓马的老爷不用青红皂白一顿好打,我们一人挨了三十大棍,反手一摸,仿佛失去了屁股,痛不欲生。那些执杖的打起人来都兴高采烈,下手迅猛毒辣,仿佛打的不是人,而是几张猪皮。打到激情正酣,领班的哼起歌来:小妹妹呀,让我摸摸,十七摸呀,十八摸……
阿飞关进了大牢。我和毛子被赶了出来,身上的钱也被搜刮一空,据知情者称,我们这是自作自受,因这马老爷不是别人,正是朱道德的舅舅。在大街上给冷风吹着,倒也凉快,可惜风不能饱肚子,我当时才觉得,这实在是人生一大遗憾。毛子说在这件事上集贤会不能帮我们任何忙,他解释说江湖素与朝廷无怨,各行其道,江湖从来就没有干涉朝廷的权力,而朝廷向来都放弃干涉江湖的权力。毛子随后回去了他们集贤会,可我却满目尽是黑暗,既然没有勇气回去,实在不知何去何从。在路上晾了一天,饥渴交加,好容易见到一个小戏班,我苦苦哀求老板给口饭吃,自己当牛做马毫无怨言。于是老板表示深切同情,安排我在台上当牛做马,扮演畜生,被救美的英雄一掌击毙,嗷嗷倒地。结果老板斥责我表演恶劣,死了半天没死成。我拼命向老板解释,我所表演的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小畜生在生命逼近死亡的最后关头苦苦挣扎几经心理斗争最终还是无奈地向黑白无常低头的过程,我的初衷是让观众在不起眼的小角色身上看到真实感人的一面。
但是老板说道,滚!
我说,你怎么这么无情,你就连一个字也不肯多说么?
于是老板说了两个字:滚吧!
此后我又在路上晾了两天,我盯着那些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发呆,看得久了,我就莫名地希望自己是一件衣服,趁早干了被人收回去才好。街头的那些百姓也十分势力,好象他们都是朱氏马氏的亲戚,一见我就避而远之。我认为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应该像个男子汉一样,于是我四处挑捡别人吃剩的食物,目的在于维持性命。我自觉景况凄惨,连只猪都不如(其实猪的生活逍遥自在,幸福得只知道长肉,唯一的悲哀是迟早得挨上一刀)。
那天晚上捡东西时捡到一只手,拉过一看,手后面还连着一个人,我抬头一看,是毛子。毛子眯着眼笑道,兄弟是个人才,入会吧。
我靠在树下,摸出藏在底裤里的白玉,自觉败落至此,无颜见谁,自卑之心一时难以自控,悲伤得一塌糊涂。第二天我找到毛子,说,我要入会。
于是我胡乱进入了集贤会,毛子高兴地认为,这不能不说是一段缘分啊。
加入集贤会以后的日子不值一提,但是当我习惯一切以后,发现所有事情其实都没有什么,看来习惯固然是可怕的东西,习惯以后却能不怕任何东西。集贤会里的生活并没有我原本想象的麻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上午乞讨,下午开会,乞丐们本着专业的精神,不偷不抢,吃穿不愁,似乎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大家都觉得很光荣的是,做乞丐比起做强盗好太多了,因为总有官府会常年通缉强盗,却不见有谁跟要饭的过不去。不过集贤会的制度却如同我想象中的那样麻烦。会里有级别,会长级别最高,上一任会长是个八袋,但是这一任会长却只拿得出七个袋子,我认为这很奇怪,他说他七袋,大家就俯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