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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司丞,判决下来了,李平被废为庶人,徙梓潼郡。”裴绪快步走进屋子,啪的一声将公文搁在荀诩案上,“这里是丞相上尚书的公文抄件,请您过目。”
荀诩展开文书,上面写道:“……平为大臣,受恩过量,不思忠报,横造无端,危耻不办,迷罔上下,论狱弃科,导人为奸,情狭志狂,若无天地。自度奸露,嫌心遂生,闻军临至,西乡讬疾还沮、漳,军临至沮,复还江阳,平参军狐忠勤谏乃止。今篡贼未灭,社稷多难,国事惟和,可以克捷,不可苞含,以危大业……”
“呵呵。”荀诩笑了笑,掩上文卷望望窗外的残阳,心绪不知怎地涌出几许唏嘘,几许感慨。
作者后记
终于写完了。尽管二十七万字的数量对于很多强者不过是沧海一粟,只够铺陈完开头,但对于天性惫懒的我来说,已经是生平极限中的极限了。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阿弥陀佛,幸亏以后我就是死上班族,再也不用干这伤筋动骨的营生了。
如果把我称做《风起陇西》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说。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夹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享受其中。
我必须得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拥有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刻意的痕迹太重了。
《风起》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司闻曹、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考据的凭空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并非是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唔,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的灵,而弗·福塞斯则生成了《风起》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日子过得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塞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呻吟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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