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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谈到了我们的研究工作,甚至还写了下面这样的话:“我之所以能想出对早已死去的学者们提问的方法,部分地要归功于我研究过皮亚杰对活着的儿童提问的方法”(《发生认识论研究报告》第二十五卷,第七—八页,一九七一年)。
第三,我们要说明,虽然研究认识论的哲学家们太经常地置心理发生问题于不顾,但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跟那些对他们自己那门科学的认识论感兴趣的科学家们建立联系。事实上,近代数学、物理学等的最有价值的认识论是由数学家、物理学家自己提出来的。使我们很受鼓舞的是研究这些科学的认识论的学者当中有许多人对于心理发生问题感到兴趣。例如,哥本哈根的尼尔斯·波尔研究所在它五十周年时举行了一个关于统计性因果关系的学术报告会,除了纯物理学家的论文以外,还有两篇逻辑学论文和四篇(在总共十二篇论文当中)是关于偶然性、概率、因果关系等概念的心理发展的报告:我们看到在物理学家与心理学家之间进行着和我们的发生认识论年会一样的讨论。另外一个令人感兴趣的标志是麻萨诸塞州洛威尔技术学院的物理学家A。I。米勒的一个研究报告,它包括了范围广阔的题目,并且宣称“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二七年的量子力学方面的发展都是属于结构主义的研究”。同样,在对米斯纳和惠勒的几何动力学的一个研究报告里,物理学家加西亚问道:这些工作是指向动力学的几何学化呢,还是相反地指向客体空间的物理学化呢?或者说,这两者是不是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区别,而仅仅是相辅相成的呢?他作出结论说:“这种区别只有根据对基本方程里出现的概念的起源所进行的发生学研究结果去理解时,才能具有恰当的意义”(《发生认识论研究报告》第二十六卷,第一八八页,一九七一年)。无可否认,这不过是一些确定的迹象,但是这些迹象却指明了:当各门不同学科之间人们日益感觉到的那些现在还不存在的跨专业关系一旦建立起来时发生认识论所将起的作用。
总的说来,我们想说:对认识的心理发生的研究是进行认识论分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这种研究教导我们:认知的结构既不是在客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为这些客体总是被同化到那些超越于客体之上的逻辑数学框架中去;也不是在必须不断地进行重新组织的主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此,认识的获得必须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连结起来的理论来说明,也就是说,每一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不那么初级的(或较复杂的)结构。因此,逻辑数学运演最后就跟行动的一般调节(联合、排列顺序、对应等等)联系起来,分析到最后,就跟生物的自我调节系统联系起来;但是生物自我调节系统并不是预先就包含着所有那些建构物,而仅仅是这些建构物的起点。
J。皮亚杰
引言
我高兴地趁写这本发生认识论小书的机会,觉得有必要给这样一个重要的看法以更为显著的地位,这个看法虽然已由我自己和我的同事们在这个领域里的工作得到证实,但是还太少受到注意,即: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并且这些结构还通过把它们结合到更大的范围之中(即使仅仅把它们放在一个可能性的系统之内)而使它们丰富起来。换言之,所有认识都包含有新东西的加工制作的一面,而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就是使这一新材料的创造和下述的双重性事实符合一致,即在形式水平上,新项目一经加工制作出来就立即被必然的关系连结起来;在现实水平上,新项目,而且仅仅是新项目,才使客观性成为可能。
非预成结构的建构所产生的问题公认为不是一个新近才提出来的问题,虽然大多数认识论学者提出的看法仍然不是先验论的(实际上目前在某些情况下已回到了天赋论)就是经验论的,认为认识从属于预先存在于主体或客体中的一些形式。所有的辩证观点都强调新异性概念,并力图用由正题和反题的相互作用而不断地发展出来的“新的合题”来加以说明。科学思想史不可避免地提出视界的改变问题,甚至还提出了“范型”的“变革”问题(库恩);例如,布隆施维克就提出了一个关于推理本质上是动态的认识论。在较为专门的心理学领域内鲍德温的“发生逻辑学”对认识结构的建构提出了深刻的见解。还可以引证诸如此类的一些其它尝试。
我们之所以关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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