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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跟她说,武功练到极致,可以长生不老,甚至白日飞升一样。
内力高强确实可以延年益寿,但不死?作梦去吧!
齐争继续解释给她听。“小皓子也知道我的理想是在有生之年,天下一统,所以他不止帮我筹备军饷,连粮草都想到了。这就是他在海外找到的一种特异植物,像稻米,但味道没那么好,胜在可以一年三收、四收,而且坡地、沙地都可种植,十分耐旱。我叫它类米,你尝尝看。”
原来是军粮,但给兵士吃这玩意儿,他们肯吗?
储笑梦捧起碗,扒了口饭,滋味果然不好,米粒生硬,毫无饭香。
“如果让我三餐吃这玩意儿替你打仗,我肯定不干。”
“所以我想了几样菜来衬托它的味道。”他指着那些家常小菜说。“虽然都是些腌制食物,但经过特殊手法处理,也能味美可口。”
她挟了一口菜送进嘴里。“这是鱼干,嗯……竟有茶叶香,配上类米,倒是别具滋味。”
“我把军队常备的茶砖敲碎了下去炒的。”
“这是腌肉……好咸,但有种烟熏的香味,很下饭。”
“这是我部一名偏将家乡的吃法。他老家贫瘠,极难获得肉食,偶然得到一点鲜肉,便想尽办法保存。一块十斤的肉,可能就得让四口之家整年食用,于是他们将肉用大量盐巴腌制,再以木材烟熏至完全干硬而储存。我试过,照他的做法,这块肉放上一年都没问题,非常适合做军粮。”
她一边吃,一边听他说些后勤筹备的事。从来没有想过打一场仗,不止是拿把刀子上去把敌人砍翻就好,士兵们的吃喝拉撒睡,怎么样让他们吃得快乐、身体健康、士气高昂,桩桩件件都要考虑周到。
主帅不好当,而齐争全想到了。
这个男人啊……永远都能为她制造惊讶和欢喜。
“很佩服我吗?”他突然挂着笑凑到她面前。
她要再补充一点,这个男人的嘴也很贱,特别讨人厌。
匆匆吃完一碗饭,她拍拍裙角,站起身。“我要回宫了。”
回去放出养在宫里那只雪鸽,捎封信到云梦山,请师兄将制造软甲的材料让金鹰带过来。这一来一回,顶多一天,她再花个五、六日,他的保命甲也就做出来了。
“笑梦——”他抱住她的腰,脸埋入她的秀发里,嗅进那冷冽中带着清雅的香气,就像她这个人,清灵出尘的容姿下藏着柔软的心思,撩动他的心弦,好想抱着她,细心地守护,让她整个人都浸在他的柔情中。
“你回皇宫后,就别轻易出来了,想找我,让人传句话,我去见你。”
其实他很想留下她,想朝朝暮暮、日日夜夜都能看到这聪明又顽固的女人。
但刚才城头上那一幕却深深烙进他心里,他知道打仗一定会死人,很早很早以前,他就做好心理准备。
可他没想过有朝一日,她会替他挡住那些袭来的暗箭,会为了他杀人。
他不在乎自己,或别人可能受伤流血,他也知道以她功力之深,寻常的暗杀根本动不了她。
然而心里清楚是一回事,真正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他无法眼睁睁看着她为了他陷入险境,他忘不了,就连号称武林第二高手的步惊云都曾伤在破城弩下。
那种攻城利器不是一个凡人之身可以应付的,万一周鹏也拿那玩意对付储笑梦……别说让她受到步惊云当年那种伤,她破了点皮,他都会疯掉。
宁可心痛地短暂分离,他也不愿她遇到任何危险。
储笑梦皱了下眉,清澈如水的眸里一番激荡。“你很自私,只求自己安心,却不管别人的想法。”只有他会担心吗?她在宫里更忧愁好不好?
他愣了一下,疑惑的眸对上她。
她跟他说话一向直白,不会留面子。“我虽不懂兵事,也算得出来,以你的财力,养不起太多军士。”
这一点他不辩驳,他虽继承父荫,又凭自己的能力召回了过往齐国最强的五大兵团,但人数却是不多。毕竟恩义不能当饭吃,军士们可以因佩服、或对先皇的缅怀而跟随他,但他们也要吃饭穿衣。
齐争再厉害,扎下的根基和实力仍旧比不上手握全国财政的李友合、周鹏。他若供不起足够的粮饷和军械,难道要兵士饿着肚子、空一双手跟人家打吗?笑话!
因此他很老实地承认。“没错,我只有八万军士,而周鹏却有五十余万大军,双方人数上的差距是很大,但我的人个个是精锐,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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