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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色披肩发,似有种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身后的动静,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脚步有点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都没变。”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双眼,那惴惴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灼灼生辉:“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的酒香,额头的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几乎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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