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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我觉得是没什么好让他回味的,毕竟他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呆在那;至于广州嘛,我想谁愿意去一个充满不好回忆的城市回味生活呢?!”
“啊,我想我知道榆童会去哪儿!”经区妮这么一分析,健恒的脑袋一个灵光闪过。“是西藏,他和弥笑去过那。”
“你这么确定?”区妮疑惑的看着健恒。
“确定,弥笑在榆童心里的地位无可替代,他是榆童最美好的回忆了。”
“哟,你明明知道你最爱的那个人最爱的却不是你,你怎么还能这么兴奋呢?”
“这有关系吗?我早就不想取代什么,每个人在别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多拿出一点真心,每个人的位置就都是不可替代的。”
“看来,你真的变了。不在是以前榆童说的那个自私、自我的邓健恒了。”
“很多人都这么说,我相信为了榆童,我可以做得更好。”健恒拿起外套,投给区妮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去买单了,这钱给你自己打的回去吧。”健恒把钱放到桌子上,轻快的转身离去。
坐在去往西藏的火车上,榆童随手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那本在公司里捡来的《彼岸花》,从捡到这本书开始到它就这么一直静静的在自己背包里躺着,无怨无悔,只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书的封皮还很光洁,可是却是2008年出版的。
整整四年了,还这么光洁如新,本书的前主人一定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生吧,但是她又为什么会这么大意的在公司落下一本书呢?榆童想到这里痴痴一笑,其实这人世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难道他还能去追寻这本书的主人是为什么才离开这样一家资本雄厚的跨国公司的吗?既然不能那就如接手她留下的岗位一样的去接管她留下的这本书吧。
第七十六章:藏夜
榆童早就听说过安妮宝贝这个名号,但是却一直没有去读她的作品。现在终于有机会了,从第一页开始榆童就被那种散文诗办的文风所深深吸引住。人人都说小说要用第三人称来写才保险,但是现在看来第一人称把握好了也有第一人称的美。
榆童越看越喜欢小说中的那个“我”,虽然不知道那是不是作者,但是“我”的那种生活态度、“我”的那种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和金钱观都让榆童觉得钦佩。看到最后榆童竟然有一种也如那个“我”一样,随心而活的冲动。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着“我”那样的观念,这个世界可能没有飞速的发展,但是绝对有无量的和谐。
就在榆童合上书迎着午后车窗外透进来的阳光昏昏欲睡时,手上的书一松,滑落到座位前的餐台上,这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夹到书里的那片红叶从书中跌落出来。徐徐落到座位底下。榆童弓背艰难的捡起那片落叶,轻轻吹走上边沾染上的灰尘,枫叶一如当初飘落时般火红。
榆童眯起一只眼,将枫叶举到自己额上方。阳光透过火红的叶片,在榆童的眼眶周围浑然上了一层橙黄色的眼影。透过阳光,榆童可以清洗的看见这片枫叶的每一根细小的脉络。如果人生的轨迹也能向这树叶般经脉分明那该有多好。思绪飞扬间,榆童又将那枫叶移置鼻前,在呼吸间,他仿佛隐隐感觉到了弥笑和母亲的气息。那是生命陨落的气息,随着胸口的起伏时浓时淡,里面还夹着岁月的沧桑和红尘中独有的悲怆。
坐火车去拉萨还真不是像徐千雅唱首歌那么简单。因为预算有限,榆童买的是硬座车票,从韶关到郑州再转车到拉萨整整用了二十六个多小时。到达拉萨火车站的时候,榆童已经有一种坐到大腿都不是自己的感觉。下了火车,独自在站台上调整了一下气息,便直接奔八角街去了。
在榆童的眼里这里一点都没有变,到处都能看到磕着三步等身长头的人,他们到大昭寺前朝拜佛祖,在光滑发亮的石块道上投下了一道道长长短短的影子。之所以最先来八角街,不是因为这里的繁华或地处拉萨中心。榆童最想去的是那家曾经记录下他和弥笑旅游点滴的那家“玛吉阿米”。
午饭时候的“玛吉阿米”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旅者、商人络绎不绝。当然其中也有像自己一样来寻找当年足迹的人,星星点点的布落在餐厅的各个角落。榆童四处观望着,看着那一本本有可能记录着自己当年与弥笑一起在西藏快乐点滴的小册子,榆童巴不得自己能即刻拥有如电脑般的快速搜索能力,一眼就能找回那本拥有弥笑笔迹的册子。
但榆童毕竟不是电脑,就算是电脑,这些资料也没有入库啊!榆童抚摸着这里的每一本发黄的小册子,感受着那些在它们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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