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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上。他的这一反应,竟然让涩芷有做狐狸精的快感,喔,她是个坏女人吧?可她只不过是要抢回原本属于她的东西不是吗?
这样过去了几天以后,金道义就干脆躲到山上去了,他开始早出晚归地上山打猎。
不过这男人还真的穿什么像什么,从前穿起儒衫就像个文人,穿起军装就像个将军,穿起红袍就像王子,这会穿起虎皮背着弓箭,还真的就是个魁梧结实的猎人。这么优秀的男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何况是古代?所以他一定是沅蔚。
早起可难不倒涩芷,她一大早4点钟就穿上厚厚的棉袄,藏在窗前等待,直到5点钟天还没亮,就发现朴阳贞送金道义出门了,视线虽然很暗,但以这种邻居的距离,涩芷还是能清楚地瞧见朴阳贞在为金道义整理衣领,并在递上干粮的时候被男人紧紧地握住双手,下一刻,男人就开始俯身低头吻住了女人的小唇,可那一刻,停止呼吸的却不是被吻的女人,而是窗前等待已久的涩芷。
这一幕竟让她眼睛都红了,不过天还没亮,所以她并不在乎,因为没有人会看见她想哭。
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办法打倒她必赢的决心,她甚至一个人悄悄地跟在金道义的身后,跟他一起上山去。连武也不知道她的这一计划,要是武知道的话,肯定会跟着去,这样暴露行踪就更容易了,她不想冒这个险,却甘愿冒着有可能被野兽袭击的危险。这就是女人了,当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之后。
所以她总在一大早就留字条告诉瑰娘和武:我要出去走走,不用担心我。
而武他们以为她是需要独处疗情伤,便也没有打算打搅她。
山路虽然很崎岖,甚至没有路,可前边有金道义,涩芷只要远远跟在他的背后,不让他发现就可以了。光是这样在背后远远地看着他,竟然就让她觉得幸福而满足,至少,不用再看见他在别的女人怀里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一路上被树枝刺丛刮烂了外袍,甚至划伤手背、脸颊,可她的脸上,竟然一直挂着快乐的笑容,她是第一次跟个变态似的,悄悄地跟在暗恋的人背后,为的只不过是多看他一眼,然后便觉得心满意足。
还好,这种困难,根本难不倒她,她甚至曾经行过军不是吗?她的坚强跟她高贵美丽的脸蛋,一直相当不协调。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距离,害她总是跟丢好几次,往往她是因为再也看不见他了,才失望地独自沿原路返回的。这样跟踪他也已经有十几天了,涩芷早就连一点害怕警戒的意识都没有。这一次,金道义又很快地消失在那荆棘的拐角,不见了。涩芷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前去,等她到了荆棘处,又发现四处张望都看不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了。
她尝试跟之前一样,站在原地静听树林里的动静,可这一次,竟然没再听见男人用镰刀砍树丛的声音:他到底走到哪个树丛里边了?眼前一条路都没有,看来她又必须回去了。没有办法啊,因为不能冒失地走进树丛,万一他就在树丛背面,不就会被发现了吗?
她有耐心,深知要想夺回一个已经失忆了的男人的心,除了等待机会和慢慢地相处,没有别的方法。所以,她再次转身往回走去,决定放弃今天的探险。
殊不知运气并不是长期都有的,等涩芷忽然发现来时的路上印上了不知名动物的大脚印以后,已经太迟了,她便同时听见了原路的前边,两只动物互相厮杀的吼声:是老虎?还是狮子?
古代的树林里,应该什么动物都有可能还在生存。她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厮杀的吼声越来越近,可她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她以最快的速度锁定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当机立断地立刻开始往上爬,还好,难不倒她,她很快就坐在了树枝上,虽然手掌的皮被蹭破了不少,好些树皮渣都嵌进了血肉,但总比成为老虎的晚餐要强多了。
这样的高度,让她很快就看见那两只互相追赶的老虎,果然正沿着她刚刚来时的小路,往这个方向跑来。
不过同一时间,相对的,穿着棉袄的她,也同时暴露在两只老虎血红嗜血的双眼前,竟然因为她的出现,两只老虎原本厮杀追赶的动作都停止了,它们以最短的时间成为了盟友,同时以曼妙矫健的步姿往树下走来,从喉咙里对着树上的她,发出了野兽的吼鸣。
按道理,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是普通人都要吓得簌簌发抖,甚至尿裤子什么的,可惜涩芷不是普通人。她目测了一下她现在距离地下的高度,初步估计都有六、七米,两层楼高,她再抬头往上看去,其实可以爬得更高的,不过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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