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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万一我哪天心情不好说漏了嘴,凭我这三寸不烂之舌,你这‘淫贼’的职称怕是一辈子也摘不下来了哦。”
“。。。。。。我从了。。。。。。”
羽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看着这张如花笑颜,偏是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只得是讷讷附和。既然摆脱不掉,羽化除了认命也别无他法,虽然心里的那点疑惑还在,但至少不用被人拿着刀子满世界的追杀了。
“睡觉睡觉,真是头疼。”羽化收拾了心情,又重新躺下。
书岑笑了笑,熟练地搭起个小帐篷来,钻了进去,“真可怜啊,居然露天睡觉,你出门都不做准备的吗?真可怜啊,可惜我不会让你进来的了。”
“哼。”羽化侧了个身。
“对了,你的头发上干嘛要绑条发带呢?”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了?”
“我只是好奇啊,因为发带这种东西,是女性专用的。”
“。。。。。。”
羽化觉得有点发冷了,可他把这点冷归咎于山里的风。
第17章 关于“魔王”的造型问题
“你确定这样就可以当魔王了?”
头发重新梳理过了,那紫色的发带依然我行我素地缠在上面,这件阿颖送他的礼物,羽化是绝对不会丢掉的。衣服换过了,是一件新买的水青色菱纹长衫,束了一条浅色的丝绦,脚上的粗布鞋抛了,替了一双菱纹的分水履,这一套行头看起来的确比昨天那身前卫到没人欣赏的乞丐服顺眼多了,至少很干净,可是,如果说这样就是“魔王”造型的话。。。。。。
“哎,这位读书郎,你和这位小姐要吃点什么?小店的菜肴可是此地有名的好啊。”
。。。。。。
听到店小二的问候,羽化立时便将恶毒的目光投向对面的书岑,而书岑立时便将自己优雅可人的侧脸展示给他,顺便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白云游弋的天空,那纯洁的四十五度仰视表现出对蓝天白云的无限向往。
就在刚才,这么一个晴朗的上午,一个经历了饥饿的少年和一个经历了血战的少女走进了宛州的白水城,这两人,一个灰尘满身,一个血迹犹在,一般的脏乱,行人为之侧目,到后来竟惹来了官差上前盘问,亏得书岑脑筋转得快,编造了一个“富商之女出外郊游路遇山贼劫财劫色,碰巧有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退山贼”的英勇故事,这才蒙混过关。等书岑和羽化一溜烟跑掉之后官差们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劫财劫色了,女的一身是血,男的一身是土呢?
甩掉盘问之后,书岑强拖了羽化冲进一家绸缎庄,咬牙花了十两银子重新添置衣物,顺便硬泡着掌柜娘子借了地方免费洗浴了一通。然后羽化的噩梦就开始了。
话说羽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陪女孩子逛街的经验,以前陪阿颖去玩,也就是漫山遍野地瞎跑,钓钓鱼、摘摘花、追追兔子,那时候他就以为这就是女孩子爱做的事情了,就算他看遍了刺客列传、骑士演义,也没看到过任何有关男主角陪女主角逛街买东西的记载。现在的书岑算是把他带进了恐怖的深渊了,他实在想不到,原来逛街买东西也可以这么痛苦的,他甚至开始觉得那个每天折磨他练功的燕双飞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一个不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陪伴那个女人一辈子?”
书岑如是说。貌似有点道理啊,羽化悄悄地想着,可转过念头来,又觉得不对劲,看着极度亢奋中的书岑很是郁闷,可我干嘛要陪你逛街啊?我又没打算陪你一辈子!
书岑没有理会他的郁闷,对于一个初到东陆的人来说,特别是对她这样一个正在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女孩子来说,绫罗绸缎是那么的可爱啊,精巧的工艺品是那么的可爱啊,等等等等,都是可爱的。她现在很希望自己能有分身术,可以同时光顾任何一个商铺、摊位,有时候她站在小桥上都能对着栏杆上的花纹乐上一阵子。
时近中午时分,精力有些衰退的书岑才把羽化带进了酒楼里,而羽化原本只想在路边随便找个摊子吃面条的。
“面条多好,杂粮有营养,《黄帝内经》里面说,‘五谷为养’,微量元素丰富,可以有效地缓解血糖、血压的升高,还可以。。。。。。”
羽化越说越心虚,眼神飘忽着躲开了书岑狡猾的目光。书岑却是没有打算放过他,像狐狸一样笑起来,“老实招了吧,你没钱的吧?”
“。。。。。。”
“得了,我请客我请客。”
于是,羽化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