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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令,第一小队死守,其他小队后撤,竖白旗。”变化实在太快了,前后不到十分钟,维京指挥官就从天堂落入地狱,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这些变态的家伙,身上穿的,手中拿的都是由记忆金属炼制成的宝贝。
虽然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两只队伍已经绞在一团,而且对于眼睛暂时没有完全恢复,士气却早已恢复到顶点的奥克兰军,想要用正常的阵法绞杀,实在太难了,在没有更好的对付记忆金属铠甲的办法之前,他承认,奥克兰军对他来说,是不可战胜的。
一场对双方来说,都有些混乱的血战,只花了短短的十二分钟,整理完队伍后,凯悲哀的发现,他失去了五十五名属下,九成的人身上带伤。在黑狼城经过两次更为激烈的战斗,损失的总合也没有这次多。
至于维京指挥官,已经没有时间为下属悲哀了,一边听取战后统计,一边考虑是现在自裁好呢,还是向上司辩解指挥被处理比较好。
整整一千人的铁甲同人,十二分钟的战斗,居然损失了三百八十人。几乎没有受伤的,都是死亡。而且死的非常痛快的那种。赤铜甲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在近战中,除了战斧外,很少有什么武器能够给它造成伤害。
可就在今天,就在刚才,随便一柄阔剑,都可以轻易的切开赤红色的战铠,而他们手中的武器,很难给敌人造成伤害,即使将对手击飞,令奥克兰士兵在空中喷血,过不了多久,他们依旧可以晃晃悠悠的再次加入战团。
凯和他原来的两百名士兵还好些,这些人的战斗经验虽然还不足,可经过前线的两场恶战,是见过血的战士,脸色有些苍白,却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
来自正规军的战士,则与他们平日里训练时表现的完全相反,一个个头重脚轻,脸色惨白,有些已经忍不住嘴角抽动着,一丝不明液体不由自主的开始向外涌出。
凯并没有苛求他们,第一次见到死人,第一次占到人血,那种感觉他还记忆犹新,让这些士兵尝试一下,绝对不是坏事,经历过生死的士兵才是真正的士兵。
“看到了吧,这只是热身,还好墨铠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好很多,虽然赢得乱七八糟,不过维京输的也是糊里糊涂,大家是半斤对八两,不过总的来说,还是维京军要强得很多,飓风师团只是装备好罢了。”海顿为费列格点评刚才的战斗。
“唉,死了好多人啊。”费列格叹了口气说道,他也算是经过真正血战的人,还亲自向周文赋发出起冲锋,当时只是一股热血,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真是胡闹啊。
刚才这场战斗,居然死了五六十人,这还是因为有墨铠的保护,否则的话,只怕连五分钟都撑不过去。
战斗是胜利了,维京军也挂起了投降的白旗,可看看这一千飓风军,原本是骑兵,现在全变成步兵了,这打的是什么仗啊。
“知足吧,如果没有墨铠,刚才这一仗,你的一千人,一个也回不来的,还想打胜?这只部队,从指挥官到士兵全都一样。”海顿摇头说道。
“那维京的铁甲铜人呢?”费列格问道。
“那不同的,维京军讲究阵法合击之术,铁甲铜人又是维京军中的精英部队,他们更善于战阵,比我们奥克兰军强多了,这是他们的优势,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屠杀,刚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他们发现打不死你的士兵时,就乱了阵脚,损失惨重。”
第二阵由威尔带队,同样是一千人马,这次奥克兰军被同样是精于步兵的哥特帝国军选中。一千长枪步军,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无论从哪一面进攻,面对的人数都是相同的,而这种长枪矩阵,最不怕的就是被敌人从背后偷袭,只需要转过身来就可以应付自如了。
哥特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六,实力较弱,善守而不善攻,长枪矩阵更被各国骑兵称之为刺猬阵法,在战场上,只需要绕开他们就行了,只是在必须攻占的城市或者要塞时,才会正面进攻这只部队,虽然次数不会很多,却足够让人头疼的。
各帝国的精锐部队数量不等,象奥克兰的火烈鸟骑军,就足足有十个军团,一百万人。而凯撒帝国的精锐之师铁血战牛重骑,则只有三个师团三十万人。哥特的长枪矩阵人数是八大帝国精锐中最多的一只,足足有三十个军团,三百万人。
威尔吸取了凯的教训,并没有马上开始进攻,只是派出几只小队不停的试探,哥特长枪矩阵没有赤铜铠,无法反射光线,不会对攻击方造成视觉上的伤害,这让威尔放心了不少。
可是威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