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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你这傻孩子,你怎么这么傻呵!
“卡门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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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玉蝶儿向我迎面走来,我对他笑了笑。他将一只手炉递到我手里,笑道:“天寒地冻,你身子刚好,还是不要在屋外呆太久。”
“谢谢玉公子。”我将手捂到手炉上,从指甲传来的温度,带来一点暖意。没想到我与玉蝶儿,经过上次的事件,竟然会成为朋友。人与人的相识,真是妙不可言。
“我寻到一样东西,送给姑娘。”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瓶,递给我,我好奇地接过来,揭开盖子闻了闻,有股腊梅的清香,细细一看,似乎是半透明的液体。
“做什么用的?”我好奇地道。
“是雪肌露,对治疗皮肤上的各种疤痕有神奇的效果。”他狭长的凤眼满是笑意,“我保证你脸上的疤抹上之后,一定能一点痕迹都不留。”
“是吗?”我抚上脸颊,那道长疤,我当初自虐的结果。我在惩罚谁呵?我笑起来,是呵,该跟过去说再见了,不管是对楚殇的怨恨,对宇公子的恋慕,都过去了呵。留着这条疤,提醒什么?记着什么?那些不堪的记忆,那些前尘往事,抹去吧,跟着这条疤一起抹去,什么痕迹,都不要留。
毕竟,我还有那么长的一段人生,要自己走过。
——2006、10、5
(第一卷·青楼篇·完)
[第二卷 沧都篇:第58章 大哥]
车轮滚滚,黄沙漫天。
通往沧都的官道上,我和小红雇的马车正在疾驰。这古代的马路,走起来真是够受罪的,晴天黄沙滚滚,雨天泥泞难行,赶一天路下来,摸一摸脸上都是细细的粉尘。这样的交通条件,信息哪里传递快捷得起来?怪不得江湖中人喜欢用飞鸽传书了。
十日前,我带着小红,辞别了玉蝶儿,赶往沧都。那是天曌国除京师以外最繁华的城市,我带着与锦绣庄金大娘签订的合约,去那里开锦绣庄沧都分号。与金大娘合作,是一时兴起。身子好利索后,我去金大娘那里取我之前托她帮我做的那些衣物,还有十二生肖卡通公仔的样品,金大娘有意邀我去锦绣庄帮她打工,我则转了下心思。一则我不想留在京城,这里有太多令人不快的记忆,换个环境,是我当时最想做的一件事。二则,我想拥有自己的事业,不想一直为他人做嫁人裳。我当即问她有没有意思将锦绣庄扩大,去别的城市开间分店,没想到一拍即合,金大娘当即就同意了,双方各出资一半,金大娘负责材料的供给,我则负责管理,包括新产品的开发。
从锦绣庄出来,我去了一趟周大婶儿家,之前应承福生,十二生肖的样品做出来,送他几只玩。我特意送过去。告诉他们我要远行,请他们给凤歌、寂将军和红叶分别送一封我之前写好的辞别信。
不是不想当面与他们告别,只是如今,哪个我都不方便见,罢了罢了,少了些悲悲切切的离别愁绪也好。
马车停了下来,小红诧异地撩开帘子,道:“宋镖师?怎么回事?”
赶车的镖师宋大刚,是金大娘人京城镇远镖局请来,护送我和小红上路的。京城至沧都路途遥远,山路崎岖,沿途有一些占山为王的土匪强盗,金大娘担心我和小红两个女子上路不安全,便给我们请了个镖师护送,这一路行来,倒也平平安安,未遇到什么祸事。
“叶姑娘,前面的道被泥石堵了,咱们今天可能要转道走山路了。”宋大刚在车厢外答。
我如今恢复了自己的本名,叶海花,这个平凡得甚至有些土气和俗气的名字,跟我的人一样普通。我不再是卡门,倚红楼的艳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希望过些平凡生活的普通女子。
“转道走山路安全吗?”我问他。
“这一带没听说过有土匪出没,不过转道走山路,今晚就赶不到前面的松林镇住宿了。”宋大刚道。
我撩开帘子看前方的道路,前几天的一场大雨雪使道路边坡的泥石滚落下来,轧断了官道,看那样子,不是一天两天能修通的。我想了想:“就听宋镖师的安排吧。”
山道覆盖着积雪,比官道难行得多,马车更是颠簸。我和小红在车里被颠得有些反胃,小红撩了帘子对宋大刚道:“宋镖师,你停一停,我家姑娘不太舒服。”
车停下来,我赶紧下车,冲到路旁吐。拭干涕泪,抬眼望天,已近黄昏,宋大刚见我如此难受,道:“姑娘没事吧?不如下车走一段路,到前面的树林里,可以休息一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