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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或她)。相对文明的称呼是:娃他(或她)妈(或爹)。更有言短的人,将其省略为:他(或她)妈(或爹)。这里的他(或她),指的应该是他们的孩子。有人说了,要是他们没有孩子,哪该如何称呼呀?这可问住我了。
读书人讲究文雅。但是,再文雅的先生,也是不会称自己女人为爱人的。据我所知,比较常用的称呼是:男人称女人为内人,或贱内,或拙荆。女人称男人为甚?我就不知道了。戏文里可以称相公,或丈夫。现实生活里只有丈夫可称,称相公可就有点说书的味道了,留此待考吧!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红旗插遍全中国。同时,妇女地位与日骤增。夫妻均可直呼其名,以视平等。称呼中加姓,有郑重其事的意思在内;只叫名字免去姓,又有亲近与亲切的味道。当然,也少不了几位粗人,一声“谁见俺那口子来?”,这是好听的。也有不好听的,“谁见俺那枪崩货来?”或者是,“谁见俺那挨刀货来?”这些近似于诅咒的言语,其中大部分是关心与疼爱。
本篇取名为《爱人:大我一岁的女人》,却东拉西扯来本属于《村民礼义之:称呼》里的内容,这样的行文,我想天底下只有我是这样的。以上为引,以下入题。
爱人姓邢,名叫芳兰,长我一岁,属牛,生于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日,农历是那年的八月十一,本村人氏。虽说与爱人同居一村,可她家在村东,我家祖居村西。相距约三百米,并不是来往少的因素,受封建思想影响才是根本原因。自以为未婚男女没话找话,或有意无意借个东西,总要往别处想,总要往歪处想。当然,也与那个年代有关。
有人戏称我俩是青梅竹马,我是不能否认的,但也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距离。我不知道青梅竹马的具体内容,照我理解是这样的:一男一女从小在一块玩耍,之后长大成人,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双方互生爱慕之心。
我与爱人并非如此。
记忆中的事情,好像是上学以后。小时候我对爱人的印象,其实相当模糊,模糊到我考上忻县商校之前,对爱人好像只有三个印象:一是爱人比我晚一年上学,也就是说,我比她高一年级:我上小学二年级,她上小学一年级,我上小学五年级,她上小学四年级。我在本村小学担任少先队大队长时,她是副大队长。这是一九七一年或一九七二年的事情。后来,我在西沟五七农技校读书,第二年她在豆罗中学读书。一九七八年春,我转学来到豆罗中学二十六班,爱人为该班班长,同时还兼任校学生会主席,属于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由此引发出我对爱人的第二个印象:
当时我家穷,上不起学校的灶,只是从家里带熟食。冬天一星期回一次家,夏天一星期回二次家。回家干甚?取吃的。有一次不知为何,自己没有回家,是爱人帮我捎来的。见面后也忘了说句什么,很可能是没说谢谢二字。我匆匆从她手里接过东西,她也就匆匆走了。
还有一个印象。这个印象与母亲跟外母之间的关系有关。从我懂事时起,因母亲教过爱人姐姐(她老人家名叫邢梅兰,随夫嫁在本乡西沟村,后在公路旁边兴建起一座汽修厂)几次编草垫(过去村里学大寨,种过小麦。编草垫的原料就是麦秸)。就为这事,母亲跟外母结成了“识弟妹”,相当于男性之间的朋友关系。
因为这层“朋友”关系,逢时过节,自然少不了迎来送往。那个年代,所谓的来往,无非也就是送一些吃的。比如过端午节,双方都要交换一些粽子;过八月十五,除过交换一些月饼,也有一些稀罕瓜果。穷人家就怕过时过节过大年,可是怕也不能阻挡时节的到来,大有越怕越来、怕甚来甚的感慨。母亲属于乐天派,天大的困难面前,自然有她老人家应付的办法:对付过时过节的迎来送往,母亲的办法就是“转送”,也就是“交换”。说白了就是等亲戚朋友送来“东西”时,再把那些“东西”重新包装一下,然后再转送到另外一家。
在此又有一说。那时的亲戚朋友之中,外父家的经济相对来说要好些。其中原因是,外父是我村附近十几个村有名的好木匠,尤其是居家盖房做架,外父的手艺可称一绝。除过完成队里的定额劳动之外,闲余时间也能出去走几天东家,手里也就有了一些活钱,生活水平自然要比村里一般人家要高。
有此一说,逢时过节,总是外母差爱人或内弟先给我家送来“东西”,比如外母给我家送来八个月饼,母亲心里就嘀咕着:人家给咱送来八个,咱可不能给人家再送八个?那就再加一个吧!心里不高兴,嘴上还不能说,总有吃亏的感觉。从此认定一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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