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改变观念(第2/3 页)
“当然知道了。他可是我和你爸爸最喜欢的文人。所以我们基本上读完了鲁迅的所有文章。”
凡是上过学的都学过鲁迅的文章。
她的父母自然是知道的。
所以李梅要的就是这个答案。
她紧接着又说:
“那爸爸妈妈可知鲁迅在《随感录二十五》中说过:……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如果在一个人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看待。
不论是对他百般呵护溺爱、捧之上天也好。
或者对他倍加凌虐,贬之入地也罢。
这个人长大了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和心态。
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父母一脸惊讶的看了看彼此。
因为他们清楚自己现在对待女儿李梅的言行态度。
可一点儿都对不起他们喜欢鲁迅文章的那个喜欢。
反而有种鲁迅口中的“读死书是害己,一开口就害人”的嫌疑。
哦,不!
父母这才意识到哪里仅仅只是嫌疑?
他们夫妻俩分明就已经坐实了害人的罪名。
而且害的还是自己的亲闺女。
恍然间!
他们都开始自责的认为自己太不配当李梅的爸爸妈妈了。
想到这里。
他们再度互相看了看彼此,确认的点点头,并扭头看向李梅异口同声的说:
“对不起,梅子!爸爸妈妈,错了!”
看着李梅父母真诚认错的模样。
benson误以为眼前场面就是李梅这个领导在训斥下属。
所以他才更加洋洋得意的认为自己刚刚的决定没错。
当他又看到李梅一家三口亲密拥抱在一起的场面。
benson先是满脸的震惊与不理解。
突然!
周围所有公司员工一起为他们一家三口送上掌声。
benson这才恍然大悟的认为这就是他们独特的企业文化。
他为自己能够见证把同事处成亲密如家人一般而自豪。
更是为了自己能够选中如此有人情味的公司而庆幸。
他坚信两家的合作一定能够互利共赢。
心中还在盘算着待他回国之后。
一定把自己在这儿的所见所闻都分享给身边人。
随后李梅代表父母公司在众人的见证下。
与benson代表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即,两家携手一起研发手机。
至于手机市场与前景如何?
对重生的李梅来说自然再清楚不过了。
签约仪式刚结束。
前台就打电话通知说一个自称李梅朋友的人要找李梅。
李梅听到有同学找。
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陈琳与霍军。
但又觉得他们被送去看医生。
加之对方腿脚不便。
应该没有多大可能这个时候来找她。
父母闻言瞬间来了兴趣问:
“男的还是女的?有说叫什么名字吗?”
因为她父母清楚一般的狐朋狗友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直接通过公司前台来找李梅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李梅确实交到了一个不错的朋友。
父母问出的这两个问题也是李梅很想知道的。
所以也期待的看着来通知的女员工。
当听到的回答是男性。
并忘记了问对方叫什么名字。
李梅竟略感一丝失望的微微低下了头。
父母竟比李梅表现的更加开心的模样。
连忙嚷嚷着要动身亲自去看看来人是谁?
李梅即担忧又郁闷的连忙追上去大喊着劝说道:
“爸爸妈妈,你们慢点儿!那是我的朋友。用不着你们两位亲自去迎接的。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主要担忧父母冲动的会像以前一样。
直接叫保安把那个自称朋友的男人给轰走。
经过一番交涉。
最终李梅的父母折中的决定。
让人把来访之人先带到母亲的办公室看看。
怎么回事?
虽然她还不确定来访的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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