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3/4 页)
中3%作为管理费,8.5%是租金。从表面上看,这些条件似乎苛刻了些,但实际上分店经理还是能赚不少钱。一家经营良好的餐馆,在三年到五年内就能赚回原来的投资额——麦当劳公司各分店的年营业额平均为43万至50万美元,一个中等水平分店的经理每年可盈利5万至7.5万美元。克罗克对优秀分店经理的最大奖赏,就是尽最大可能让他们买到更多的经销权。有些经理拥有4家,6家甚至8家餐馆,所赚的钱就颇为可观了。在麦当劳公司,许多分店经理成了百万富翁。
1970年,克罗克决定向海外市场发展。当时,美国服务业到海外投资的先例并不多,范围也仅局限于美洲。克罗克欲开发其事业的国家都没有快餐厅。这些国家的中产阶级,觉得到外面去吃饭是件大事,需要的是华丽、整洁的衣冠,白布桌,以及一道道的大菜。因此,麦当劳准备输出的不仅是汉堡包一类的食品,而且是一种饮食文化,其难度势如登天。
麦当劳最初在加勒比地区以及加拿大、荷兰等国尝试发展连锁店时,都遭到失败,但后来在日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日本麦当劳总裁藤田针对日本的国情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他认为,“日本人既有一种自卑感,又有排外情绪。日本所有的东西都来自外国:文字来自中国,佛教由韩国传来,而可口可乐和IBM都是来自美国。但是日本基本上是排外的,不喜欢中国人和韩国人,更不喜欢美国人。”由此他得出结论是,在日本的麦当劳公司,从老板到员工,必须百分之百的日本化,使顾客从外表看不出麦当劳产品是进口的美国货。倘若坚持这是美国货,顾客会因为不喜欢美国而不买此食品。
1971年,克罗克同意了藤田的方案,与他签订了合作协议,美日双方各出资一半。藤田以富有戏剧性的行销手段,展开宣传攻势,使麦当劳在一夜之间便名扬全日本。当年,东京银座区麦当劳餐厅如期开业,第一天营业额高达6000美元,打破麦当劳一天营业额的世界纪录。接着,第二家、第三家麦当劳餐厅陆续开张。在短短18个月,藤田在日本神速地开办了19家麦当劳餐厅。麦当劳在日本一举成功,成为日本最大的连锁餐厅,年营业额达6亿美元。
在认真总结了日本的成功经验后,克罗克便以一个与日本相同的模式在全球开发市场:找一个合伙人,给予他相当股份和自主权,让他自由发挥——就这样,一座座麦当劳餐厅变戏法式地在世界各国落地生根了。它们在各自不同的国家,针对不同的市场文化,采用了不同的促销手段,但却使用着同一套标准的营运系统。
麦当劳掌门人经营法则如是说
麦当劳公司需要的是具有强烈进取精神的人才。克罗克说:“我要的是全力以赴献身事业的人。如果谁只想挣钱养家过安逸的日子,谁就别到麦当劳来干。”
在人才培养上,最能体现麦当劳特色的地方是克罗克一手创办的“汉堡包大学”。克罗克规定他的经理人员必须接受“汉堡包大学”的专门训练。在麦当劳,只承认汉堡包大学培养出的汉堡包学士,其它学历都不予承认。
克罗克成功的另一个秘诀,是他经营有方,创造性地提出了经营麦当劳快餐店的3项标准:“Q.S.C”,即Quality,Service,Cleanness,意思是“品质上乘,服务周到,地方清洁”。这成了麦当劳区别于其它快餐业的标志之一。
在品质上,克罗克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食品质量。他聘请专家着手改进炸土豆条的质量。首先要选用特别种植的土豆,切条后制成香酥松脆的炸土豆条。其次要不经冷藏,现炸现吃。这种新的炸土豆条出现在顾客面前时,果然备受青睐,销售量马上翻了几番。
公司还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标准,如要求牛肉原料必须是精瘦肉,脂肪含量不得超过19%。牛肉绞碎后一律按规定做成直径为98�5毫米,厚为5�65毫米,重47�32克的肉饼。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还必须强调一个“快”字:要在50秒内制出一块牛肉饼、一盘炸土豆条以及一杯饮料。为保证食品新鲜,还明文规定汉堡包出炉后10分钟或法式土豆条炸好后7分钟内卖不掉的话,就必须扔掉。由于有了这一套严格的质量措施,每一位来到麦当劳餐馆的顾客,都能够在50秒钟内吃到热气腾腾、味道可口的汉堡包和其它食品。这么一来,怎么会不受顾客的欢迎呢?
注重广告宣传,也是克罗克大获成功的一个因素。麦当劳每年花在广告宣传上的费用高达几个亿。1981年,公司的广告费为3�2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