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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癫疯似的。
时间一长,这种“羊癫疯”也成了某个社会阶层的专用姿势。
抖在最前边的,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个子略高,约有一米七五左右,身穿一件浅白色的西装,梳着小马哥式样的三七分头,打着摩丝,粗粗一看,还真的和电影里的小马哥有几分相似。
当然,也仅仅只是有几分相似而已,仔细看去,就能发现,此人身上痞气十足,和小马哥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真想学到小马哥那种风度,可不容易。
另外两名男子,就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三四岁左右,一人穿黑夹克,另一人直接就穿了件背心,大光头油光锃亮,满脸横肉,叶小桐连看都不敢看他。
“咦?”
小马哥一进门,眼睛在三人脸上一抡,便发出了诧异之声。
“黑皮,你去看看,我们有没有走错包厢?”
萧三爷虽然在电话里说,两位小朋友很年轻,但也不应该年轻到这种程度吧?
这分明就是三个中学生!
如果是别人将高中生介绍给他,倒也罢了,萧三爷何等样人?
连他小马哥见到都得低头!
“不用看了,小马哥,我就是燕飞扬,萧叔叔介绍的。”
燕飞扬站起身来,淡然说道。
“你?”
小马哥顿时就上下打量起燕飞扬来,心里头立马觉得有一股气不顺。
这小子太拽了!
那神态,傲气得很,似乎压根就不知道他小马哥的来头啊。
你小子以为有萧雄撑腰,就可以在小马哥面前耍酷?
不过小马哥最终还是将那股气压了下去,既然是萧三爷亲口关照的,总也有几分道理。自己已经答应萧三爷,那就要说话算话。再说,这小子太年轻,不懂事,也不好和他太计较。
“哈哈,好,原来你就是小燕,很好!”
小马哥哈哈一笑,大马金刀在对面坐了下来,伸出手,抓了几颗油炸花生米丢进嘴里,嘎吱嘎吱大嚼起来,一点都不讲究。一双眼珠子,只管在叶小桐娇俏的脸上打转,毫不掩饰。
本就是草莽人物,也讲究不到哪里去。
“小燕啊,有什么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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