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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容易滋事,所以,她也做过蠢事,比如养长发、打篮球、摘掉首饰……凡是简默的特质,她继续照搬,因为他喜欢。
模仿是对情敌最大的恭维,她怎么不知道?
知道了还去做,这叫蠢。蠢完发现不奏效,所以她就疯。结果是,她至今不想相信,这辈子她玩过那么低劣的心计,还不止一次。
“你不必谢我。”她嘴角的弧度冷然,“我今天会长篇大论是想告诉你,我和钟磬是青梅竹马,穿开裆裤那会就认识。我亲眼看见,他把心都掏给了你。反观你,为他做了什么?一味地收他的好处,你凭什么?不如你可怜他,把他的梦想还他。”
梦想……简默咀嚼着这个词。
有谁适合为别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大概谁都不太适合,因为有的人将为自己后悔,还有的人为别人后悔。绝对的强者或弱者或许适合,只可惜,绝对的命题本来就有问题。
“那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成为设计师吗?”良久,她抬起头,吐字清晰地问。
秦莳桦瞳孔微缩,隔着一张桌子,简默是看不到的,不过粗懂一点心理学的好处是,她可以自以为是地认定对方端咖啡是为了掩饰。
“是为了他。”简默一开始就准备玩自问自答的文字游戏,自顾自往下说。
“我看的书一直很杂。大三上,我在图书馆借了本建筑图册,和他说起时,没想到他能说出不少大师的名字以及他们的设计理念。既然你比我了解他,应该也知道他有个习惯,支持别人观点的时候,都会加上自己的看法,所以他的口才属于一鸣惊人型,很有感染力。我是因为喜欢谈设计之时的他,进而喜欢上设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你的意思是,你当设计师是因为他?”
“一点,不过我没那么掏心,大部分原因是本身没多大的人生追求,听说感情成也共同话题,败也共同话题,就想做点他喜欢,我也喜欢的事。”
秦莳桦注视她半晌,红唇微启,“难怪上次你提醒我,是我没看清你。”反击不带眨眼,能被他看上的人,水平怎么可能不过尔尔?
简默并没打算反驳什么,入口的牛奶因为糖放得太多,甜了。可见调味是个技术活,太淡或太甜,都留不住舌头。
尝过这一口,她继续她的叙述,“他是个很自律的人。所以他一般不会占用睡眠时间来工作,通常在晚十点半上床,早六点半起床。他早起洗漱完习惯先喝半杯水再开广播,睡前会喝半杯牛奶。他喜欢中式早餐,吃饭前通常会喝半碗汤,饭后五分钟再喝剩余的,半个小时后吃水果。他喜欢牛肉,但最爱吃培根玉米焖饭,蔬菜里最喜欢的是花菜和芦笋,在两者同桌的情况下,他去吃花菜的概率为90%。但他有个不良习惯,吃花菜的时候不吃根,然后面不改色地把根齐齐留在碗里,最后倒掉。”
简默说着,不再说了,而是在笑,笑的时候眼睛是弯的,像初上枝头的弦月,不经意间坠落的笑意澄亮如水。
秦莳桦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我说的这些事,只有他至亲至近的人知道,即使你们是青梅竹马,穿开裆裤那会就认识,你也未必知道。另一点,家境富裕容易让人产生优越感,而你在他面前不会展现你的优越感,加上你知道他有多精明,所以,我想你不会去仔细地观察他。”
尤其在我知道他有多喜欢你的情况下,秦莳桦在心底补了一句。她明白了,简默方才那番话冲的是她质问她的“了解”二字,尚不及欣赏她的敏思,对面再度发话。
“每个人的禀性天赋不一,就像他可以坚持这样规律的生活,而我做不到。他聪明,加上肯干,所以有了今天的事业,而我志小才疏,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我没有去了解他的付出,作为他的妻子,是我的错。不过,至少不是我逼他把心掏给我,逼他放弃梦想,逼他一味地给我好处。再深入一层,你这么了解他的所作所为,对他的事业又有什么益处?”
秦莳桦被问住。的确,没有人逼,所以,一予一受是心甘情愿。这个幸运的小女人被蒙在鼓里,一蒙就是这么多年。
简默继续说:“大二之前我和他几乎没有交集,虽然你知道他喜欢的是我,但年少的感情基础浅,你的条件好,近水楼台,真考虑过争取,现在站在他身边的人未必是我。刚才你说,你喜欢的男人,怎么能背黑锅。我想告诉你,我答应钟磬的告白时就问过自己——我看上的男人,凭什么让别人给他幸福?”
“谢谢你今天的赔偿。”
秦莳桦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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