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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好奇,也许在圈子里漂亮女人见多了,审美已经麻木。
不过,我总是不甘冷清的,他们欧洲、美国的文化神侃一圈,我总要插点话进去,表示我不是个喝得半醉的木偶。
“你说,为什么男人和女人要接吻呢?”一个不到三十的小伙子,开始这个饱含生物科技的话题,“兰必成,你最聪明也最老道,解释一下。”
兰耸耸肩,不置可否地抿口酒,“古代意大利发明了酒,但很稀少。除男主人之外,妇女是严禁饮酒的。妇女违反禁令将偕其丈夫一起受到严厉的惩处。因此,那时的男子外出时都提心吊胆,惟恐妻子在家中违禁饮酒遭到杀身之祸。所以外出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俯下身来,把鼻子凑到妻子嘴边闻一闻,是否有偷饮的余香。久而久之,这种闻唇的举动便发展成为接吻了。”
我崩弹着酒杯杯壁也不甘寂寞,“不过我还知道另一个传说:上古时代男人出去狩猎,本能地疑惧自己的妻子会被人所乘,相偕饮酒作乐。于是,男人一抵家门,便把舌头伸进女人口中,探查有没有酒及其他可疑食物的味道。同样道理,女人也为保证清白,丈夫进门时自动把口张开让他嗅闻。欧美一些国家的家庭,都有夫妻一方出门和回来时,先接个吻的仪式,可见此原始遗俗流传迄今,经久不衰,功不可灭。”
兰必成对我很有兴趣,目光总是随性却暗含深意地观察我,我执杯痛饮故作视而不见。他对我的兴趣——天知道是哪种兴趣?
这样的男人,身边何尝没有女人?无须憧憬亦无须幻想,今晚不过是灰姑娘,穿着水晶鞋在这里纵情而已,我的王子并没有出现。。。。。。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里带点与众不同或本质上的*不羁,就更让男人耐人寻味了。
本来抱着展示自我、放松一刻的心情而来,见有人欣赏,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开了手狂欢而去。
上流社会的社交舞,总归不能让我挥洒自如——太多的规则,让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纵,登时贻笑大方。兰挽着我舞了一曲,忽然凑近我耳际,语气暧昧:
“Icis!你是不是喜欢迪厅?我看那里的气氛比较适合你。。。。。。TESCCO环境不错,我常去。。。。。。”
看见他目光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从这具皮囊里、需要看出点什么,我两指捏着酒杯,偏着头盯着他看,忽然莞尔,心情如同接应了招降书般大好起来。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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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去地下车库,刚要上车,却想起我的驼绒大衣还在岳惠的车里。不知今晚我以什么状态回家,外衣必不可少诶。外面天寒地冻,穿着V领丝绒裙的我,离了灯火璀璨的酒会气氛和车子里的暖气,活不了。
“等着我。”跟兰简单告别,重返酒会大厅。
找到岳惠,还没开口,她已挤着眼睛问,“怎么,不用我送你回家了?”
“有车夫。”我的回答含蓄亦模棱两可,淡淡地,“帮我去车里取衣服。”书包 网 87book。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七十一 锋芒毕露7
重返兰必成的车,轻敲车窗,无人应答。
诧异地倾身从没有贴膜的前挡风窗去看,驾驶座空空荡荡。
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去大厅找我了?不过才一刻钟而已,好没耐性哦。
正要离开,听到奥迪车的后备厢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声响。走近凑着金属盖听听,真的有声音诶。
心下大骇。发生了什么事?!
手下意识地去扣后备厢的锁,没有钥匙,它自是纹丝不动。
身后响起一个阴森的声音。
“好奇吗?想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浑身僵硬,还没有回头,一把亮晶晶的车钥匙已经放到我的脸前。
遽然回头,对上的是唐志林,那阴晴不定,眼神幽暗的脸。不是气得不轻,就是恼得不爽。此时虽然脸上皮笑肉不笑,但却难掩内心深处的阴寒。
“哼哼,不敢劳大姐动手,”他语气古怪,收回手中钥匙,越过我去,打开车后备厢。
我大吃一惊。
蜷缩在里面的,居然是身高1米七几的兰必成。难得这么人高马大的人,委屈在这方寸之地。他双眼被蒙蔽、嘴被堵上,四肢被紧紧捆绑,还在不甘心地挣扎。
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他们堂而皇之地做这种事,如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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