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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念的喜欢,一清二白。
这个年纪的男人,在那个现实或者残酷的社会,是被压力逼垮了吧。我总是能从那放声嘶叫的歌声中,体味到一丝无奈和挣扎。可是当我睁着亮晶晶、却无知不世故的眼睛,想从他的表情中挖掘出点什么,或想深入他的内心一探究竟,却总看到他摇头嘲笑我,“别看了,再看,你也什么都不懂。”
二十九章 极品男人2
常常地,他会携我的手去歌台,唱个痛快。
我再也不是他当初嘲笑的那个不称职的小姐,我把他爱唱的歌,都混了个音熟。别管多有挑战的高音低音,我都来者不惧。
唱《知音》,仿佛高山流水下,我与他绝世独立,真的是有那般超凡脱俗的默契;唱情歌,总能眉目传情,嫣然一副彼此能深情相许的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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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报李。我除了能从他的目光中,看到真心的喜欢和欣喜,似乎没有更深的感情。所以,我也想用我的真心,去回报他一直以来给我的温暖。
我有时侯在想:如果我早遇他10年,那么我和他之间,是否会有别的故事?
答案我不可求证,因为时光不可更改、岁月不能倒回。我与他,毕竟在之前的年纪,生活和喜好并无交集。在这个前提面前,我认命,对梦想别无悬念。
在我的道德观里,尚不存在第三者的罪恶感。我并不懂得自己就是那时价值观动荡的年代里,最危险的道德侵犯者。小姐中有多少人,不经意间演变成了别人家庭生活中的第三者,而她们的初衷,不过是为了挣点钱而假意扮作男人的红颜知己。一旦假戏真唱,入主东宫,是否又得到了她们梦想的稳定和幸福?
没有人告诉过我她们的故事,我亦难猜。
但吕延春,却是男人中的男人。面对红颜的诱惑他异常冷静,面对美色的变化多端他保持默然。他游戏人生的态度,却并不沉醉于虚无缥缈的感情,即使面对的是红粉知己,却能始终保持着自己对婚姻的笃定和坚持。
这就是我眼中的*男人。
他对我惟命是从。
只不过我要吃份冰淇淋,他二话不说起身便走,争取在它融化之前买来给我。却会在我略带顽皮的吃相面前,投入、迷惑地痴看。
那样子,傻得可爱。
除了小费,他变着花样博我欢心。知道我喜欢金首饰,不顾当时价格不菲,戒指、脚环,各种样式地送了我好几个。没看见我带,就生气,跟我约定:每次戴一种,小费发100。要是敢不戴,在他那里白坐台,没小费。
于是我索性把所有首饰穿挂在身,象极了印度的黄金女郎。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朦胧的灯光里。他盯着我纤细的脚踝看,目光夸张地令我难堪。
“哪天我非得把它们这样戴出门去。”我恨恨地,“若被人抢了,看你来给我收尸!”
他忙不迭上来捂住我的嘴,“别说死啊死的!你死了,我怎么办?”
“是吗?”我愁肠百转,柔情如水,却依向他,在他的白衬衣上狠狠印下火红的唇印。这一招原本是为了制住那些河东狮吼的不安分客人,但对他这样,却多少含了几分亲昵和快意。
而后,看见他慌忙到处找纸巾,想把那唇印擦去,却终于意识到是徒劳。面对我阴谋得逞的得意,最终不过是无奈地笑笑。
他还有一大爱好,就是跟我谈论吃喝玩乐。凡是我没吃过的,都要带我一尝为快。末了还不忘约下一次:这个怎么不好不好?下次还要带我见识哪里哪里。
我开了眼界,也起了馋心。原来不过粗茶淡饭即可打发的食欲,在满场酒色面前被渐渐腐蚀。欲望慢慢升级,却尚未尝到欲求而得不到的苦,只因为那个男人,从来不曾让我那他那里受半点委屈。
所以令我更加肆无忌惮,同时视觉失去平衡:对这个黑暗世界,只认定它的脱俗、自由和完美,对它所有的黑暗、罪恶之处都丝毫不见。
这里的生活是甜的——耳边永远响彻着,男人违心或真心的甜言蜜语;这里的生活是真的——每当灯光亮起、掌声响起,你所有的缺点都将不自知,所有的弱点都将隐藏不见,让你不知不觉地自高自大、自认为自己是女神。
千篇一律的逢场作戏,让你沉醉在欲念似假似真的满足里,不可自拔。
我始终不能明白:一个男人,如此纯粹的对一个女人好,费尽心机地讨她欢心,却不求任何回报,不介意不能和她厮守一生、独占她的身心,究竟需要多大的定力和包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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