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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瞅了一眼肩上的黄白小猫。
“我不是一直在捣鬼吗。”小猫大大方方地说。
“……”
“老想着抛弃家养的猫,你说你是不是很不厚道。如果那么不喜欢,当初就不要养嘛,养了不负责任,太没良心了。”
“……”
“还好哥机智,破了你的歪脑筋,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做了啊,一帆会伤心的,你这是在暗中破坏家庭和睦,要不得啊,实在要不得。”
周泽楷才只说了四个字,这家伙唧唧咕咕说了一大通,他沉默着,想不出有效的言语反驳,只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肩上趾高气扬的猫,抓在手掌里捏揉。
“啊!你当我是球啊!腰要断啦!”
周泽楷心里舒服了不少。
晚上九时,夜的帷幕已经完全拉开,灰蒙蒙的夜空罩在城市上空,半点也比不过地面的风采。
吴晴拨开窗帘,看向对面的某个窗户。她的视线如毒蛇的信子,满是扭曲和恶意。
今晚,她的目标是个有钱的公子哥。一个富二代,长得很帅气,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一副自持稳重的模样,表现得活像身后的资产真的是自己一手拼搏来的。这种人在以前是她花痴的对象,现在不是了,她如今不将任何人放在与自己同一水平上。
那个房间里出现亮光,有人把灯打开了。紧接着,窗帘被拉开,一个俊朗的男子一身笔挺西装出现在吴晴视线内。
她满意地放下窗帘,坐到桌前,打开梳妆盒,慢理丝条打理容颜。
轻柔的动作让她想到以前的自己,那真是惨不忍睹的过去。平凡无奇,无论外表还是内在没有任何亮点,活着干不成大事,死了惊不起波澜。
好在她已经跟过去彻底掰掰。
这是位于一家高档酒店第二十层的一个房间,曾经她只能仰望,如今她随手可得,甚至对此毫不在意。
这种改变真让人着迷。
嘴唇被涂上口红,用力抿了一下。她喜欢这种颜色的口红,显得自己成熟艳丽又神秘,这才是她该有的气质。
换衣服的时候,吴晴看了眼脚上的红色高跟鞋。鞋子很漂亮,即使抛开奇异的功能不谈,光是这外貌,就足以让任何爱美的女人动心,让人不禁感慨,设计出这种鞋子的设计师脑袋里到底装着多么美妙的东西啊。
当心思放在脚上时,不知为何,吴晴隐隐感到鞋子里的脚有些痒。类似有虫子在皮肤上蠕动的怪异瘙痒,有些吓人。她用手抓着鞋跟,用力了一下,和之前一样,鞋子在脚上纹丝不动。
脱不下来。
吴晴有些出神,想到前几天遇到的两个自称猎人的家伙,关于红舞鞋的话。
她眨眨眼睛,忽然嗤笑一声。
什么红舞鞋,以为她小时候没看过童话故事吗?编点其他的恐怖故事,也比直接拿童话故事来糊弄人强啊。
鞋子很吓人,但也让她焕然一新,获得奇妙的力量。
她不想变回从前的样子,那太可怕了。
吴晴镇定心神,走出房间,以自信高傲的姿态抬头挺胸,离开酒店,往对面的建筑走去。脚步有点像散步,不疾不徐,漫不经心。她已经为那位公子哥准备好今夜的节目,那将是今后她会一直沿用的手段。
首先,她会将英俊的男人束缚在床上,品尝着他人恐惧自己的滋味,将重要的道具架好——那是个纯白色的十字架,被吊在天花板上。之后,那位公子哥会被捆绑在十字架上,被她割开咽喉。
鲜血染红纯白十字架的场景一定美极了,纯白神圣与血液两种绝对冲突之物被死亡混合在了一起,一想到那副画面,她就兴奋地发抖。她深呼吸,竭力让自己镇静下来。
还不到激动的时候。杀人不能着急。
好的艺术需要平静虔诚的心态。
周泽楷和叶修在车上,看着一脸春风得意的吴晴走进不远处的高档公寓楼。乔一帆攀着周泽楷上衣胸口处的口袋,也眼睛眨也不眨得看着。
那个女人每回有什么动静,周围总会或多或少出现一些狼怪和地狱猎犬。她因为意外得来的特殊权力而肆无忌惮,对坏过自己好事的两个奇异之人不放在心上,如穷苦过久、某天忽然得到大笔财富的贫民,完全丢掉了过去的小心谨慎。
太值得庆幸了,得到红舞鞋的若是个精明人,可有得人头疼。
已知目标的身份,事情就变得好办了些,周泽楷等了四天,终于等到狼怪们在市内异常聚集,通过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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