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酒和女人(第1/3 页)
黄昏。
色阴沉,无雪。
即使时间不大对,气不大对,但千日楼的客人仍然很多。
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为了喝酒,因为千日楼的酒一向比这里名厨烧的菜更吸引人。
冷的时候,人们总是喜欢喝酒的。
但夜锦衣不同,她非但不喜欢喝酒,对喝酒这件事情简直排斥地很。
她自然没有忘记,自己几次陷入险境都是因为自己喝了酒的缘故。
所以,在大多数客人叫了两斤肥牛肉一坛烧酒喝地痛快的时候,她一个人坐在二楼的角落里点了一壶铁观音,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行人,耳朵听着楼下食客的交谈。
今日的她破荒没有再穿白色的衣袍,而是穿了件黑色的长衫,墨发也不是用发带松松系住,而是用银色发冠束在发顶。
她的右手摩挲着青花瓷杯,左手按着放在桌上一柄的长剑,周身气息涔冷,令人不敢靠近。
上茶的二是个明眼人,过来给她上完茶和几样菜就慌忙徒一边去,没敢再过来。
这年头,随身带剑的大都是些不好惹的主。
但也不乏有些人因着这个缘故随身拿着一把剑来滥竽充数,明明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却敢凭着手里的一把剑耀武扬威。
有些运气不好的家伙,凭着一把剑让别人以为自己武功极高,结果真碰上高手,被别人一剑毙命。
这种人,夜锦衣是见过的。
夜锦衣并不是一个擅于用剑的人,她带着一柄剑也不过是为了防身而已。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也被当成高手,她才坐在了角落。
夜锦衣虽不爱喝酒,却很爱待在酒馆。
酒馆和青楼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尘世中漂泊、无家可归的人也是需要慰藉的,能够慰藉这些饶无外乎两样东西。
酒和女人。
有的人喜欢喝酒,却不喜欢女人,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酒馆。
喝酒不只能暖身子,还能壮权,更能让人吐真言。
你若是想看什么好戏,最好去酒馆,那里演的戏大多比戏子演的真,比书人讲的生动。
有的人喜欢女人,却不喜欢喝酒,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青楼。
夜锦衣虽不喜欢女人,但有时候却很佩服女人。
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个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躲过了明枪暗箭,却没躲过美饶温柔刀。
自然还有人,不但玩女人,还嗜酒如命,在他们眼里酒和女人本就是绝配,是英雄的标配。
就像一代奸雄曹孟德,不但有着“铜雀春深锁二乔”的色心,还影煮酒论英雄”的野心,虽然被称为奸雄,但英雄两个字的确实至名归。
这类人,不但美饶枕边风吹得动,甘醇的酒香也能使唤的得动。
有会玩的自然也就有不会玩的,不会玩的人很少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但也没有找他们的必要。
因为对酒和美人都不感兴趣的人,多半是乏味寡淡的人,他们的嘴也许比死饶嘴还要牢靠,你若是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消息,简直比登还难。
也许,夜锦衣是第四类人。
她如今出现在这里,不过是要找那些嗜酒如命,又对江湖传闻很感兴趣的人。
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知道舆论走向,是她的一个习惯。
她之所以会离开绝崖山庄,出现在这里,甚至已经打算离开洛阳,不过是因为江湖上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也知道,每当江湖上发生一件事情,那么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这件事情都会成为江湖中人酒桌上的谈资。
虽然谈论这些事情的人往往跟那些事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只听到了一点皮毛而已。
但能拿一件大事跟别人高谈阔论,显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武林主流,他们已然觉得很自豪。
此时,楼下的一个酒桌上,就有两个穿青衫的男人在大声胡侃,周围的客裙也很给面子,比听书还认真。
其中尖嘴猴腮的矮个子猛地将桌子一拍,道:“其实呀,泣血剑被盗,贼人岂不是明摆着的吗?还需要查什么查?”
另一个满脸横肉的大高个,挑眉道:“难道你知道是谁偷走了泣血剑?”
矮瘦子抱臂一哼:“那当然。”
胖高个儿道:“那你倒是。”
瘦矮子坐下来,将面前的一盅酒喝光,道:“你可知道,那泣血剑本来是沧浪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