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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攻,这个打前锋的就是去消耗,消耗完了,后面的再上。
但是军人就要服从命令,吴安国很气愤也没有办法,你不想消耗,难道别人想?宋一韩却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正好可以实战训练他的特种兵。他觉得自己和詹姆斯交流得到了许多心得,对特种兵训练非常有用,这批兵一定是最出色的。
到了开战这天,宋是踌躇满志,很有信心,一定要打的敌人措手不及。而作为参谋张世清并不是很看好宋一韩的特种兵,虽然他们训练的很辛苦也挺特别的,但是这种剿匪,是消耗战,土匪拼的是命,士兵是拿军饷的,谁高谁低一眼就看出来了。
不过张世清并没有阻止,宋一韩对他的那队特种兵看的很紧,洗脑也很严重,子龙虽然也是教练,但是子龙那粗心的根本渗透不进去。所以为了防止将来宋一韩拿团长的钱练兵走人,张世清情愿这次剿匪就让他们在前面消耗,团长不愿意做这个坏人,就让他来做吧。
果然,形式并没有宋一韩估计的那么乐观,这些特种兵有着深入的爱国情操,但是同时也都有了宋一韩夸夸其谈天之骄子的毛病,自以为高人一等,真正遇上了不要命的匪贼,平时教的都忘干净,打的手忙脚乱,连有武器都来不及用,完全是消耗战。
吴安国是总指挥,看到这个情况不太好,看到小丫头那五十个手下一脸严肃,一点惊恐都没有的样子,想到上次去周四海家收税那两个人表现出来的身手,忽然就有了个大胆的想法,于是五十个花花斑斑的士兵很快消失在众人眼中,但是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不知是他们隐藏太好,还是他们平日就不太重要。
其他五个团的人马早就集结在了山下,他们在等待着最佳的时机,不能早去,早去被灭,不能迟去,迟去抢不到功劳,不能太远,太远看不到战况,不能太近,万一有事来不及逃跑。总之他们严阵以待,一动不动。
与此同时,马疯子山寨的后方有一队迷彩士兵偷偷摸摸的靠近,居然是谁都没有发现,这也难怪,平日他们的动作连胆小的兔子都发现不了,更别说人类了。
而且再加上先进的作战武器,望远镜和狙击枪,让他们在远处就能确定有多少人防守,用狙击枪直接灭了他们。因为山寨后方等于是个悬崖,土匪并没有很在意,觉得没有人能从这里爬上来,但是一群天天在山里挖先陷阱抓兔子,把老虎当猫逮回家的大兵们可以。拿着工兵铲一铲一铲的就成了小阶梯,青国、青城两兄弟先上去,然后刺溜刺溜的,其他人一起上来。
二虎有点胖,不过终于爬上去,看到高大的山寨,粗大的柱子,喊道:“哥哥们,这不是和我们给大猫盖的大房子一样吗?我们拆了吧!”
第三十四章:坐地分赃
土匪头子马疯子亲自带弟兄们杀了出去,他知道这些兵来势汹汹,武器装备也多,论人数,能生生把自己给灭了,但是士兵剿匪也不是第一次,只要能把眼前这些人灭了,其他人就不敢再动,他们人心不齐,根本就不是对手。
“兄弟门,杀啊!”马疯子一马当先!“杀了这些人,晚上回寨子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是乱世的最大目标了,马疯子这话是很鼓舞人心的,杀出去,活着就有酒有肉,死了,就啥都没有,想到这里,他们哪里敢有一丝侥幸,一个个都豁出去了。
作为特种部队指挥的宋一韩怎么都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训练的士兵,为什么看到一群土匪都打不过,连连败退,
看到宋一韩的特种兵很快就溃散了,被打的死的死,残的残,一方面是轻敌自傲,另一方面确实是显示了马疯子的彪悍。这个年代能力和财富成正比,马疯子这么彪悍,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他的身家丰厚。
吴安国这边不再犹豫了,之前宋坚持要头阵,他没办法阻拦,想着让他们的士兵多练练也好,如今这样子,后面的再不支援,就要全灭了。
宋的特种兵撤退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毕竟平时练习重物山地跑步之类的,还是有些效果的。一退回来,把那些土匪引出来,这边吴安国手下大枪齐齐的举起来,排排的发射。
土匪也不是吃素的,你们有枪,他也有。
一边对打,一边冲锋,对他们来说还是近身战比较有优势。
很快这些不怕死的土匪就一点点的冲了过来,吴安国也性格火爆,他奶奶的,枪都打不死,兄弟们上去拼了。
一马当先的,吴安国带着弟兄们冲出去,张世清拦也拦不住。不过这也就是吴安国的个人魅力了,虽然宋一韩训练兵的时候很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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