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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和正在苦读儒书,将来有可能担任官员的人物。
纪元前十二世纪的周王朝中,“士”是武官,“大夫”是文官。纪元前一世纪,西汉王朝为了增加政府的新血液,仿效战国时代“招贤”办法,命高级官员和地方政府推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人士,政府中非贵族血统的官员群,遂逐渐形成一个新兴的士大夫阶层。上世纪(一)时,东汉王朝再仿效西汉王朝,命高级官员和地方政府,推荐“茂才”、“孝廉”人士,于是政府中非贵族血统的官员,即士大夫人数,愈是增加,而终于凝聚成为一种力量。
在这种情形下,“推荐”成为知识分子达到作官目的的唯一手段。而推荐的标准,除了儒书学识外,还在于道德行为。在强烈的竞争下,必须有突破性的声誉,才能引起有推荐权的人的注意。至于如何才能有突破性的声誉,那需要出奇制胜。所以每个知识分子,都兢兢业业,追求突破记录的至善。这使一、二世纪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特殊之处,为后世所罕见。
我们可把它归纳为下列五类:
一 长时期为父母服丧 孔丘和孟轲坚决主张的三年之丧,自纪元前二世纪儒家学派独霸政权之后,即用政府力量推行。上世纪(一)初叶,新王朝更硬性规定,中级以上政府官员,必须服三年之丧。这个已经被遗忘了的古老僵尸,遂在强大的政治力量下复活。但是,当大家都服三年之丧时,三年之丧便没有什么稀奇了。于是有人加倍的服六年之丧;有人幼年时老爹就翘了辫子,已经服了三年之丧,等长大成人想当官时,硬要再服第二次三年之丧。更有人索性服二十年之丧。跟服丧相连的,有人简直哭出血来,有人还真的拒绝吃饭,骨瘦如柴。
二 辞让财产和辞让官爵 财产和官爵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目标,儒家知识分子追求的尤其猛烈,所以在这上面也最容易作出了惊人之举。如分家析产时,弟兄们都坚持要最少的一份。父亲留下来的爵位,本应是嫡子继承的,嫡子却逃入深山,而把它让给其他庶子兄弟。更有若干知名度很高的知识分子,对政府征召他们做官的命令,拒不接受。这种人被美称为“征君”——被皇帝征召而拒绝征召的君子,表示他们情操清高,有异于流俗。
三 尚侠尚义 儒家学派把人类所有行为性质,一分为二,一是义的行为,一是利的行为。士大夫的行为,当然应该只考虑“义”,不考虑“利”。这方面最多的表现是,宁愿牺牲自己,而去为朋友报仇。有些人甚至甘冒被杀的危险,去为被处死刑的朋友收尸,或为已死的朋友送葬千里。
四 廉洁 官员的贪污残暴,是古中国社会最普遍的蛀害和罪恶。两世纪中,士大夫在这上作尖锐的矫正,他们互相勉励,以不取非份之财为最大光荣。即令是不违法之财,也不收取,有人曾把朋友送给亡父的奠仪退回,但对于救急解困,却毫不吝啬。
五 对恩主绝对效忠 政府高级官员的僚属,大多数由高级官员自行聘任。一个知识分子一旦被聘任,即踏上光明灿烂的仕途。像宰相所聘任的僚属(三府椽),有的只几个月便出任州长(刺史),不数年就擢升为中央级部长。这是知识分子前途最重要的一个契机,在被推荐为“茂才”、“孝廉”后,还必须再突破被聘任这一关,否则仍只是在野之身,飞黄腾达不起来。士大夫对于聘任他的恩主,跟日本武士、欧洲骑士对他们的恩主情形一样,不但要为恩主冒险犯难,还要为恩主牺牲性命。至于为恩主服三年之丧,更平淡无奇。
上述五类行为,并不是每一个士大夫都做得到,但他们都竞争着或真或假的去做,并且往往做的有声有色。当然有它的流弊,最普通的是有些人把道德行为当作欺诈手段。像服二十年之丧的赵宣,按儒家规定,在服丧期间绝不许跟妻子同寝,可是他在二十年之中,却生了五个孩子。又像以廉洁出名的范丹,去探望害病的姐姐,姐姐留他吃饭,他竟然坚持要付饭钱。但即令这种流弊,对社会也没有什么大的害处。
士大夫不久就自觉必须维护自己百般经营才得到的既得利益,于是,推荐和聘任的范围,遂逐渐缩小。最初选择对象时,还注重声誉,一个与各方面都没有关系的平民,只要有被称赞的道德行为,就有被推荐被聘任的可能性。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必须是士大夫家庭的一员(子弟),这个可能性才存在。一种坚强的门第观念,因之产生。社会的纵剖面呈现无数直线行业,木匠的儿子继续当木匠;农夫的儿子继续当农夫;士大夫的儿子继续当士大夫,也就是说,做官的儿子继续做官,这就是门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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