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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真的得到过这样的道歉形式?!
我知道,要给他洗清罪名,我必须全力以赴,我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他是好人,他当时是想去帮助那个妇女。
尽管,现在妇女含糊其辞,已把自己搞胡涂了,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来帮自己的等等理由来推脱,不想面对自己遇到好人,反咬一口的事实。警察也以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抢劫犯,但是事关他出现在事发现场,并与此事有关联为由,不能彻彻底底的还他一个清白。
我知道,要靠抓住当时的那两个抢劫犯来为他洗脱不白之冤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只能想办法找其它证据。我利用自己是记者的身份,想尽办法,找到了当时事发现场的2个目击证人,是一个报亭的老头和一个推着车买水果的妇女。他们都说当时那男的的确是去帮被抢的妇女夺包,不是抢劫犯。可是当我想要他们陪我去趟派出所跟警察证明一下的时候,他们却死活都不肯。说不想多管闲事,怕惹一身臊。在我苦苦哀求无果的情况下,我不得不耍了点小手段,与其说是手段,不如说是无奈之举。
我说我是记者,现在要对那天发生的事件,写篇评论。广州街头一妇女被抢,好心人施救,反被诬赖是歹徒,旁观者无人肯出头!我还故意说:你们俩我也会以匿名形式将你们事不关己的态度写进去的,不知道你们的孩子看了,会有何感想。
看着两人有点迟疑,我又说,如果你们肯证明,我当然也会在文章中把你们伸张正义,深明大义的善良举动报道出来的。我相信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好人被诬赖受不白之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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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掂量了很久,终于还是被我说动了。
我又去找了男人公司的上司,尽管他很不情愿的开证明说那天的确是派男人去给客户送资料的事实,但是碍于我与他们老板朋友有交情的情面,还是开了。尽管,我也知道,那个原来的朋友其实也许已经没得朋友可作了。
我找了律师,咨询了这方面的法律,托了很多朋友和同学,终于把男人弄出来了。
尽管出来的时候,警察没一句道歉的话,尽管那个受过他帮助的妇女没一个谢字。可是,我看得出来,他并没斤斤计较的去在乎。起码证明了他无罪,证明了他是个好人。
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失去了原本可以称之为好友的朋友;甚至失去了以后可能再联系的可能。但是我得到的更多,更多,我得到了让一个好人恢复声誉的机会,我得到了去帮助一个值得去帮助的人幸运,我也得到了一份我对自己的由衷的感激。
我不知道,他以后再碰到这样的事还会不会毫无顾虑的冲上去帮忙,也不知道他内心是不是已经开始对于做一个好人的概念有了新的诠释,可是我知道他本质的善良不会因此而动摇。
可是无论怎样,也不管以后他会不会继续这样做,我们都没资格再去怪他,也没权利去让一个受过伤害的好人忍着痛再去迎头顶刀子!因为,那个拿刀子伤害他的人,其实就是我们,我们这些人,我们这个社会。
天空飘着雨,有点阴霾,来来往往的人潮,冷着一张张没表情的脸,继续在这个城市生活着,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甚至当初亲眼见过此事的人也许早已当作一个谈资将其遗落在脑后。
世界忘记了,可是我记得,那天记得,岁月记得。
自此以后,那夫妻总是显得有点卑微,总是在感激了我之后,有点抬不起头来的难过。似乎全都是他们的错,似乎他给我们,给所有的人添了很大的麻烦一样。也许,真正善良的人都是这种心态,总是不停的从自身找原因,总是觉得如果我够好,又怎么会这样,却从来不去怪罪别人,不去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
我试图给男人再找份好点的工作,无奈,夫妻两人总是笑眯眯的说:不麻烦了,他们找到工作,已经在上班了。其实我心里明白,他们知道上次给我添了乱,是无论如何弥补不了的,尽管我不在乎,可是他们在乎,他们不想再来让我为难,所以便拚命拒绝我的好意。
男人早出晚归,我想或许是真的找到工作了。看着他们每天筋疲力尽的样子,我心里酸酸的,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帮他们。我第一次感觉到:那种无可奈何的难过,竟然是能折磨人的。
元旦的时候,我在楼道遇到他们,夫妻二人高兴的跟我打招呼,说要出去吃大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出门,我心里不禁艳羡起来,也许在我们为他们难过的时候,他们却能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