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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怪大约抵死也不会料到,正是他所谓的以防万一之举让他东窗事发。
虽然有句话很老套,但我还是要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伴随着所长独有的悠悠语调,我火急火燎的往办公室赶着,尽管已经错过了刑讯,但制裁再怎么说也不能错过了吧?
第十二章 死鱼和烂熊掌同样不可兼得(1)
所长的办公桌上赫然多了一只铁丝笼子,正是宠物市场上常见的那种养松鼠用的小笼子,里头同样铺上了棉絮和木屑,甚至装着一样的供宠物自娱自乐的滑轮。
唯一不同的是,人家的笼子里装着的确是宠物,而所长这笼子里,关着的却是一只妖怪。一只被缩小了的鼠怪。当下,它的额头已不再贴着黄符,但仍旧只有巴掌大小,我怀疑是它脖子里多出来的那根红丝带作祟。大红的丝带在它胸前系成一个蝴蝶结,中心挂了个金色的小铃铛,和它乌黑光洁的皮毛相衬得很。哎,我心想,若真是只宠物小鼠,如此打扮绝对可爱,可惜面前的却是只被强行迷你化的鼠怪——我脑海里瞬间飘过它昨晚化为原形时的样子:巨大的鼠形躯体,长硬的黑毛,龇牙咧嘴的瞪着血红的双眸,露出凶恶的表情……和现下如同受了屈的小媳妇儿样相去甚远,委实让我忍俊不禁。
鼠怪沮丧的抱膝蹲在笼子的一角,一张脸皱得像晒干的核桃。
听到有人进来,他极快的抬头看了一眼,见是我,又失望的继续回复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的蜷着,宛若失去生命的标本,只有赤红的豆眼里流露出绵绵的哀怨、惶恐和颓然。
这就是犯人,依靠吸食年轻女子鲜血来加速修行的鼠怪。而小男孩就是因为无意间瞥见了它吸血的行径,于是遭了灭顶之灾。事情的缘由已经很清楚了。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可是只要一想到即将剥夺一条生命,我就下意识的反感。
生命,是这个世界给予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
我素来很尊重生命,也赞同“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俗话,觉得无论发生什么,活着才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嘛!况且世界如此美好,我为何要夭折?倘若世界对我非常糟糕,那我就更不能早亡了,我要活着见证这个世界一点一点的美好起来。可惜这个信条曾被死党奇奇驳斥,说是像我这样求生**过于浓烈的人,在遥远的古代乱世中,肯定会成为刀口下的叛徒、战场上的逃兵。我想了想,觉得她说的不无道理。虽然我自认不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也不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但大丈夫宁死不屈的觉悟小女子我恐怕是这辈子也悟不到那个崇高境界了。用和尚尼姑们的话来说,就是求生也是一种贪欲。我既没有慷慨赴义的几度从容,也没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万丈豪情,所以,如果可以用钱换命,那我一定捐钱捐的特利索,反正只要不是用别人的命来换我的命,一切身外物都好说。不过话说回来,对于奇奇的驳斥,我尚有一处不明白。那就是,为什么我生在古代就一定要当士兵当细作之类出生入死的角色?为什么就不能当个小老百姓,空空而来平平而过呢?当然,若是生在民不聊生、官霸横行、战火纷飞的时代,小老百姓可能更加难以寿终正寝。于是,我有了足够的理由庆幸自己生在如今的太平盛世,没有战乱没有国难,省的我在叛与不叛、逃与不逃之间痛苦的徘徊。
获得生命以后,生活会成为你的第一个习惯。习惯成自然以后,活着就不再需要任何理由,死亡才需要原因,比如罪孽深重得受业报。
鼠怪它是吸了血,也确实杀了小男孩,所以注定要受到惩戒;杀人偿命,这个道理我懂,但却不愿意去想这个偿命的问题。
它杀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亲眷密友,故而我对它毫无仇恨;它虽然企图袭击我,但并没有得逞,故而它并不欠我一条命。实际上,我反倒觉得,和众多机关算尽、坑害无辜百姓家破人亡的贪官污吏相比,它根本算不上穷凶极恶;和历史上数不清的自相残杀的人类相比,它的火候更是差远了。
然而,违法,就必定逃不了制裁。
我心里已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