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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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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

妖精七七(2)

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晕脑胀,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有很多人追,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

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

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

麦子来看我,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岁。我知道她一直都非常地喜欢林涣之。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小心七七,带她出去玩玩,要是发展成抑郁症,那可就麻烦了。”

“别瞎说。”林涣之骂她。

“我是医生,还能吓你?”

林涣之沉默了。

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

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在网上,偶尔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当然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离开那个家。

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

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映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当初无悔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

那一顿我吃得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溺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想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一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

趁着林涣之去洗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

TNND!

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

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林涣之远远地走过来,他看上去挺帅。以前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又帅又有钱的老爸,可是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他也从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们彼此彼此。

他坐下来,问我:“吃饱没?没吃饱还可以外带。”

“你只当养了一头猪。”我不惜诋毁自己来回报他的讥讽。

“呵呵。”他笑,“猪浑身都是宝。”言下之意很明了!

我提醒自己不能发火,发火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我下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声。

回到家天色已暗,准确地说,这里是林涣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层楼。如果是我一个人呆着我会冷得发抖。我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我的手脚也总是冰冰凉凉的,林涣之的秘书曾经为此给我买过很贵的保健品,那个姓朱的秘书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他,可是林涣之对婚姻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连麦子都不肯娶,更何况这个姓朱的老是把眼睛涂得金光闪闪的俗女人呢。

妖精七七(3)

他不许我吃那种被朱秘书吹得天花乱坠的胶囊,淡淡地说:“女孩子不要乱吃这些东西。”一转手就送给了一直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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