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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你一件我一件好不好?你喜欢不喜欢?”
……一起玩,一起上学。
他的身体越来越好,长得越来越漂亮……从前他说我漂亮,可他却不知道,他才是世间最耀眼的那颗宝石。
可是,他渐渐从儿童成长为一个孩子,心智渐渐增长,两年之后,他到了八岁,对我渐渐失去了那种天真单纯的喜爱和热情。
不再把我当做一个漂亮的娃娃,他开始认识到我也是个人……他的那种对待玩具般的占有欲消退下去,开始把我当做朋友,更是把我父亲当做必不可少的亲人。
把我当做朋友,可是……我不是他唯一的朋友,他有很多朋友,很多玩伴。
我不是最能和他一起谈论的人,也不是最能和他一起打游戏的人,更不是有能力和他互相请客玩耍的人。
所以,我这个朋友,变成了似乎很不必要的一件东西。
而我,没有朋友。
因为我要跟在他身边照顾他,所以,没人能陪伴我;而现在,他有了他的更多乐趣,他也不需要我的陪伴。
于是,他成了我的唯一,而我,却不是他的唯一。
无数次,他灿烂地笑着把书包丢给我,笑着叫我先回去,他要和朋友去玩。
无数次,他带着或兴奋或满足或意犹未尽的表情回来了,告诉我他很开心。
我,只能是个听众,偶尔做个配角,仅此而已。
极刑之忽视
小怪物越来越大,身体莫名地越来越好。
继承了他父亲的高挑身形与俊美脸蛋,尚在少年期的方明明精致美丽而且张扬,有着让人一见难忘的张扬狡黠笑容与聪慧高傲的眼神……
怎么形容呢?大约就像是一只刚刚要成年的,还不懂如何掩饰骄傲张扬的雄孔雀,无时无刻不恣意地展示着自己的无限华丽,自信自傲的神态与生俱来绝无造作,不会让人生厌,只会让人喜爱羡慕。
这个家伙,骄傲得恰到好处、自信得恰到好处、可爱得……更是恰到好处。
他依旧是那么洒脱和爱撒娇,他高高大大地站在厨房门口趴着门框不断眨眼睛撅嘴,不过就是为了让我父亲为他多做一只烤布丁———是啊,他最爱的点心就是涂上奶油的面包和烤布丁,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改变过。
他也依旧喜欢我,可那种喜欢却并不像他对食物和对方锦弦那样的坚定不移,他越来越大,接触的人和事物越来越多,他的世界越来越精彩,我不止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还是一个常常被他遗忘的人。
“嘿!林泉你厉害啊,又是全年级第一名!”方明明一手抱着篮球,带着浑身热汗,亲亲热热地来到成绩布告栏,一只胳膊挂在我的脖子上。
“你要是专心一点,就不会只是前三十名了。”我笑着捏住他的脸——皮肤上带着汗,滑溜溜的感觉真好———当然,和他在一起睡了不少次,我知道他身上也是很滑,健康的气息让人陶醉。
“算了吧!我才不想当书呆子!”他哈哈大笑,然后突然发现新大陆一样地踮起脚尖来,诧异地惊叫:“哎呀林泉!你这个坏蛋!你怎么突然就比我高了?!!”
“不是我突然长高,只是你一年多都没留意了。”我竭力平静地笑着。
“不行不行!”他认真地皱眉,放下篮球,一手按住我的头顶,一手按住我的背,拼命地压,咬牙切齿:“你快给我缩回去!快点快点!!你怎么可以比我高?快点变矮变矮!”
我奋起反击———伸出手……对准他的腰……挠痒痒!
他大笑着跑开了,我追上去按着他继续挠,一个追一个跑,真是无限的快乐时光;然而不一会儿之后,他跑远了,我心想这个睚眦必报的家伙肯定还会追回来的,就在布告栏前面等着。
结果等了很久,他都没有来,我坚持等着,一直到天黑;到了天黑,我又想:如果我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去,他一定会来找我吧?他会担心我吧?
可是,一直到月亮出来,他还是没有来。
我踏着月色回去,隔着内院的欧式铁门,我看到方明明正和方锦弦在打坦克游戏,这个游戏历来是方家父子的最爱,父子两个有说有笑战况激烈,时不时可以听到方明明的焦急的咋呼声与方锦弦沉着的指挥,打了一关又一关,快乐得不得了。
我静静站在爬满爬山虎的铁门角落看着他们,一直到他们的战局结束,方明明因为一个失误而断送了他们的前程,捶胸顿足。
“老爷,少爷,喝果汁了。”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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