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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小玥有帮忙做记录,以便日后换哪位同学订婚,我必须回送相同等值的礼物,不然就太失礼了。”
雷旭日明白了,照理说一个名牌包最起码也要两三万元以上,一般不会送这么贵的订婚礼物,但与蝶衣有保持来往的同学们却有志一同的都送了,一来,是不担心日后蝶衣没能力回送,二来,是女孩子难得的“同仇敌忾”的心理作祟,大家太同情蝶衣被好友背叛的遭遇了,有点故意要做给方岚心看的。
“你做人成功,人缘不错。”
“呵呵……”沈蝶衣笑了出来,“我倒是觉得人家同情我的成分居多,收到不少‘安慰奖’。连平常很少跟我说话的爷爷,都摸了摸我的头说‘爷爷会给你多得不象话的嫁妆,教混账雷之凡后悔莫及’。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每个人都在同情我啊,就算我说我不在乎呀,我不可怜呀,没人相信耶,哦,只有少阳相信。”
雷旭日挑了挑眉,跟着放声大笑,“我也相信。”
这世上的人都只看表面,结果便荒谬得很,因为方岚心是成功抢走白马王子的胜利者,沈蝶衣便成了可怜的失败者,大部分的人都会同情弱者,只要瞧见沈蝶衣弱不禁风的外表,便纷纷表示同情。
“其实我觉得岚心……哦,是大嫂,她与大哥才是天生一对。”
“怎么说。”
“岚心跟我不一样,成绩非常优秀,是个才女,她的智商一定很高,看到大哥有那么多的女性朋友,红粉知己,她都面不改色,应付得很周到,这点,我绝对望尘莫及,我看到那么多女人只会头昏眼花,丢脸的落荒而逃。”
“时间会证明一切。”雷旭日酷酷的吐出一句。
“什么?”
“但愿时间能证明她的选择没错。”
“说这什么话嘛,应该祝人家永浴爱河才对。”
雷旭日发觉她没什么争强好胜的心,要不,即便不怨恨方岚心抢走雷之凡,也说不出祝福的话,因为被人同情的滋味不大好受。
“我的蝶衣太善良了。”跟她在一起,他可以完全放松精神,毋须防备,人生难得好伴侣,要相处一生一世的人,玩谍对谍就太累了。
“才不呢。是因为我有了最棒的未婚夫,心灵满足,对未来充满憧憬,才不会去在意失去了什么。”
“你不是奉祖父之命跟我订婚?”心中窃喜。
“表面上是这样没错,但我心里是愿意的,丝毫不觉得勉强,”沈蝶衣有点忧心的凝望他,“你呢?你是无法拒绝才跟我订婚吗?”
“我是求之不得,在祖父面前表现得很酷,因为我不想让人发觉我早已偷偷喜欢上你,等回到我住的地方,才跳起来欢呼。”
他早已偷偷喜欢上她?心脏被喜悦重重撞击着,沈蝶衣双颊绯红,有些热,有些甜,还有更多的不敢置信。
“骗人,我无法想象你会跳起来欢呼。与雷老虎的形象落差太大啦。”
“但我真的这么做啦。”强调他是一个正常人。
沈蝶衣噗哧笑出来,神态既妩媚又纯真。
某种不言而喻的情感,在两人心底悄悄地凝聚成形。
爱上温柔美丽的女人,是很难抗拒的诱惑。他的掌抚上她布满粉色的脸颊。“老实说,第一次见到你,我压根儿没想过你会成为我的未婚妻。”
“我知道,那时候两家爷爷的口头婚约还在。”他的大掌,她感觉好暖。
“不是那个原因,而是我最不会应付这型的女孩子,柔弱如花,必须小心呵护,仿佛稍不留神照顾便会枯萎,我母亲生前便是如此。”
“啊?”沈蝶衣第一次听他谈到自己的父母。
雷旭日语调幽幽。“我小时候觉得自己很幸福,跟父母住在一间豪华公寓里,爸爸努力工作,妈妈温柔体贴,放假日常带我出去玩,就算知道祖父只看重长子长孙,我根本不在乎,因为我知道我软弱的母亲很怕跟祖父在一起,也应付不了伯母那张巧舌利嘴,只要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够了,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谁也想不到,我爸会突然暴病身亡,我才国二,突然从天堂掉进地狱,我爸是一家的支柱,更正确的说法他是我妈唯一的支柱,我爸一入土,我妈也跟着倒下来,再也振作不起来,也根本不想振作,不想为她唯一的儿子坚强地活下来,不到一年便跟着我爸去了。”
无疑地,这让他感到无比的心痛与怅然。
她为他感到心疼极了,“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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