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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都教不会的那种,我还特意去了三个月的音乐班,老师一对一的教,我唱的津津有味,老师被我气得差点吐血,我临走,他送我出门时,还千叮万嘱我千万别说我是她那学习班出去的。”
提到这个我就气闷,你说我一个挺有青春气息的小姑娘,怎么唱出来的歌就是老气横秋的,好像是天生缺少了这根音乐神经似的,不管多么好的曲子,到我嘴里,就是一个调调了。
他听后,又是控制不住地笑了一会儿,你说这人有没有良心,我怎么说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有这么报达恩人的吗?
最最可气的是笑完还不忘了说:“若是天生的,这就没有办法了!”他是天王,他都说没有办法了,我还能说什么,我长叹了一口气,拉着他继续走。
“怎么,生气了?”他拉了拉我们一直紧紧拉着的手轻声问我。
“才没,你什么时候见我是真生气的!”我撇了撇嘴,我非但没有生气,还能为逗他可以爽朗地笑而有些沾沾自喜,我想看到他开心,不想他总是一副忧郁的模样。
“其实唱的好坏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欢喜就好了。”他很是笨拙地安慰我,把我那点猥琐的心思又勾出来了,我扭头看他,不动声色地说:“要我欢喜也容易,你让我亲一下我就欢喜了!”
“啊!”他显然没有想到我前后所提的话题反差之大,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圆,微张的唇带出几分惊愕,嘻嘻,牙好白,唇舌颤抖地说:“幻儿”
“呵呵,”我被他这模样逗得笑了出来,也就不难为他了,说:“开玩笑的,走了,带你去买衣裳!”
我也不管他的脸又变化成什么表情,拉着他就往前面拐角的中兴大厦跑去。
中兴大厦门口很热闹,搭了一个很大的台子,像是在给某个品牌做什么宣传活动,搞得人声鼎沸,台前左右围得全是人,里三层外三层挤得不可开交。我怕人太多挤到大叔,拉着他找到一处离台稍远的台阶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个台子肯定比不过你以前的那些舞台吧,大叔!”我手搭凉棚、跷足远望,透过一个又一个脑袋组成的微小间隙,可以看到一群美女彩衣翩翩起舞,围着台中央的某歌手,做嫦蛾散花的姿势。
那歌手似乎也是有些名气的,看着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唱的歌吵是真吵,就是没有什么震撼力,看他一副声嘶力竭的表情,我都替他累,我虽然唱的不好,但听还是能听出好坏来的,“大叔,他唱的比你差远了。”
“你听过我唱的歌?那时你应该还小吧!”他凝眸望我,我那叫一个心动过速啊,急忙点头说:“因为小才记忆深刻,想忘都忘不掉的,大叔,我家现在还珍藏着几盘你的VCD呢,都是绝版正版的,我就是为了买你的VCD,才学会用画画赚钱的!”
大叔要是知道我是画类似春X图之类的画来换钱买他的VCD的,会不会从头红到脚并气急败坏呢?
不管怎么样,就这件事而言,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当年所做的最具经典效果的三件事之一,现在看来不但经典还意义重大。
“是吗?等回家后,你放给我看看吧,时间太久了,我都记不得我当年是什么样子了!”
大叔这话说得我分外懊恼,我竟又不小心勾起了他的忧郁。
大叔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忧郁了,犹记得他活着的时候就曾传出他患有忧郁症的绯闻,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判定这绝不是绯闻,大叔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带着一种浓浓的忧郁,不是有些人故意做作出来的那种,而是发自骨子里的,自然散发的,给人的感觉他即使是笑着的,也是不快乐的,或许就是他的这种气质,才把他推到人生舞台的巅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为他的这种浑然天成的丰神俊朗以及这种丰神俊朗里带出的淡淡哀伤所吸引,这种吸引,据我所知,至今经久不衰,就是因为他死后,再也无人拥有,无人可以媲及。大叔是斯人虽逝,暗香仍旧。
但这却不是我所喜欢的,当他从三十几层的高楼坠下的那一刻,他不再是活在他原先的世界里,活在曾经那些人的目光中,现在,是我牵着他的手,他存在与我的身边,我想他开心,想他快乐,就像刚刚那样爽朗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悲剧一样的收藏和点击,以及留言,要是再这样,我明天就改名叫《猥琐鬼大叔》,呜呜,明天晚七点左右更新,周六如此,周日休息!
闪亮
那个吵闹的舞台对于我和大叔而言,并没有多少吸引力,听那么一个歌手作唱,真不如快些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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