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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李涛,由刑拘翻到了逮捕。
我们曾经介绍过,李涛不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作为当代的有志青年,这点法律知识他还是懂的,既然翻到了逮捕,那离判刑就很快了。
加上眼下又是风头上,从严、从重、从快的口号遍地开花,听天由命也许是他愿不愿意接受都是无法抗拒的事实了。
他内心的郁闷到了极限,想死的念头都有!
没有公开庭审,拒绝媒体采访,这在当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法是人定的,法也是可以由人来修改执行的,再加上一句:特殊的情况可以特殊的处理,循规蹈矩是不求创新的按部就班。
这样,一个所谓的大案要案,就走完了一个完整的法律程序,判决书也送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涛的手上。其中的一段内容,令他看了真的差点晕过去。文字的大概意思是:
“鉴于被告人慑于法律的威力,能够主动交代犯罪过程,主动交出所有贩毒赃款,且主动揭发犯罪团伙的重要人物,对案情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有戴罪立功的表现,鉴于此,对被告人李涛给予从轻量刑。按毒品的量,原本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现在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无中生有的栽赃灾祸!
李涛不觉悲从心来,隐隐的有一道万念俱灰的阴影笼罩在脑际。难道自己的一生就这样毁了?再没有回转余地了?一阵酸楚在他的鼻子里抽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真的一切都结束了?杨乃武小白菜都还有最后伸冤的一天,我李涛就无此幸运降临吗?难道现在的政府比清朝的政府还要糊涂?清正廉洁的法官真的没有?自己生命中就不存在贵人相助的可能······
存在的,而且是确确实实地存在,这个人是一个在公检法系统中一言九鼎的人物。
但是为了李涛的这个案子整个系统已经铺开了一张网,而这张网里牵涉到的人太多,所以,他不想得罪太多的人,可又不想让自己的良心受太大的不安,于是他就撂下了一句话:
“存在疑点的案子最好不要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有利于放线钓鱼,也有利于万一案情有偏颇,可以及时修正,不至于无可挽回。”
正是这个人的这句“刀下留人”,李涛捡回了一条命,而且,最终的无期徒刑,也已经给足了说话人的面子。否则,就凭李涛保险柜里几千克的**,已经可以让他死几回了。
然而这样的一个生死攸关的插曲,当时的李涛并不知情,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但最终他是否知晓呢?我们暂且按下不表。
眼下的现实是,任凭你李涛如何想象,如何诅咒,到了这种时候,你已经是笼中鸟,瓮中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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