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页)
记得么?杨楠扬起手中的书,刘备为报关羽之仇,硬要伐吴,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病死在白帝城。报仇出气的方式有多种,只是不能把自己陪进去!
林雨为杨楠的语言所震动,她很认真地看着杨楠:乌黑发亮的头发 在额上,脸盘是方的,鼻梁是塌的,耳朵是大的,嘴巴是宽的。相貌很差劲。但他的眼睛却很大很黑。
一个有魅力的青年男子!
林雨承认杨楠说的不无道理。她往常亦为刘备的因小失大而可惜,认为他的“急弟仇而伐东吴”是他平生做得最糟的一桩事。自己怎么竟去步他的后尘呢?再者,话还得说回来,刘备虽然失策,但他的“视兄弟如手足”的美名却更是万古流芳了。而林卉怎么能与关羽相提并论?我这么做算什么名堂?
杨楠,你也喜欢《三国》?林雨对杨楠平添好感,说话的语气也柔了不少。
古典名著?谁不喜欢?杨楠见林雨似有所悟,心中也轻松不少。对了,林雨,你的《三国》能借给我一览吗?你的点评很有新意。
林雨的《三国》有毛宗岗父子的评点,林雨有很多地方不敢苟同于他们,所以她在空白处又写上了很多驳斥的理由。她没有想到杨楠会注意到她的思想。
《三国》是我最珍爱的书,也是惟一的书。
那么我把我最珍爱的书留在这儿。
杨楠打开他从不离身的黑色皮包,取出一本书递给林雨。林雨很是吃惊,那是中华书局出的《史记》第一册。
已经很晚了,当杨楠拿着《三国》离开旅店时,林雨猛然悟到了什么,赶紧追了出去。
杨楠,等一等!
杨楠在月色下站住了。
这是我们欠你的钱。
林雨把七百块钱塞进杨楠的手中。 。 想看书来
九:灵虬避难
带出来的钱所剩无几了,林卉虽然没几日便出院了。但因为医生的吩咐,一时无法去寻工作,只得休养在家。生活的重担不得不沉甸甸地压在林雨肩上。
林雨,女,二十三岁,曾毕业于S市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系,自信能胜任除打杂以外任何工作。
以上两句是林雨在一家初具规模的小公司写的自我介绍及要求。那么简单的两句话居然打动了那个四十出头的女经理。
我们这儿缺个出纳,不嫌弃的话,来干吧!月薪八百。
什么?八百可是连住宿都不够啊!不干!
林雨怒气冲冲扭头而去。
先别走。林小姐,外面租一间一般的房子不过四、五百。这样吧,我给你加薪:一千。如果你干得好,再给你加。
林雨飞快地思索了一下,决定先接受这个工作。灵虬避难;不耻污泥啊!
我可以先预支头一个月的薪水吗?我姐姐病着。
不行。经理虽然微笑着,但语气却是斩钉截铁的,那双茶色镜片后的眼睛仿佛在说:我凭什么相信你呢?
林雨无奈地走出来,身上可只有几十块钱了,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啊!
林雨的手无意间触到脖颈间那根细细的金项链。那是她父亲为她二十岁的生日花了五千多块钱从香港买回来的,那个钻石的坠子还嵌入了林雨小小的头像。
爸爸!林雨心中‘陡然一抖,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离家一个多月来,她第一次好想哭。她恍然发现,在父母羽翼下长大的自己是那么无助那么悲凉。是的,是父母,在她成长的道路上并肩为她挡住了风雨,给了她一个温馨快乐的家庭。可是她到G城的计划事先都没跟他们商量过,直至到了G城,她也仅此一个电话:
爸妈,我在G城,一切都好。说好这几个字,马上挂机,怕父母的话动摇了她原本坚定的决心。
我是个不孝的女儿!林雨自责道,同时狠狠地跺了一下脚,事到如今也没办法了,先当掉这根项链再说!
项链只当了一千二百块钱,林雨揣着钱走到她们住的旅店门口时想起杨楠。
一个星期了,杨楠连影儿也没有。鬼知道他在忙什么?虽然林雨很喜欢手上那本《史记》,很欣赏太史公的文笔,但她不免思念《三国》,思念那批逐鹿中原的英雄们。她担心那本书是不是明珠投暗了?
珍爱《史记》的男子,不会是个没有品味的男子。林雨是希望和杨楠成为朋友的,她的心中有着一丝隐隐的惆怅,但那丝惆怅很快消失了。因为林雨是个不容许别人轻视自己的女孩。
大不了我再去买套新版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