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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看人的藐视样,那表情说有多不屑就有多不屑。
“姑娘打从贵州的茅台酒到丹阳的封缸酒,什么天下的名酒都喝过,就是没听过、喝过什么罚酒。想来也不过是不上眼的次级品这等东西就留给你这同等级的人慢慢享用好了,反正什么人配什么酒呗!”她状似无聊的呵一口气。
她这话让叶二爷真的火了,打他一出世便是人人捧在手心的宝!何尝让人
羞辱得这般彻底过?于是他一举手对著胡蝶就挥打过去———
胡蝶没想到这痞子那么禁不得人家激,她骂人的瘾都还没有过足,他就动起手,真是无聊毙了。
她微微一侧,就闪过叶二爷的花拳绣腿让他整个人摔到身后的桌子上,还把桌子给撞翻了,只见身著粗衣的男人以超乎寻常的定力,仍端坐在他的长板凳上拿著碗吃饭。
看看叶二爷一身的狼狈再瞧瞧那安然用餐的男人整个饭堂一时间陷入一阵静默,而后不知道是谁先笑出声,接著便是一阵几乎可以掀掉屋顶的哄堂大笑。
客栈中没有笑的人除了那一脸老羞成怒的叶二爷外,就是那面不改色的男人了。只见他停下用餐的动作,向还趴在地上的叶二爷伸出手。
“不用你多事!”叶二爷一把打掉那男人的手,没好气的急急起身,没想到脚下一不小心勾著桌脚,一个跟头,又是一个王八翻身。这下又引来比方才更大的笑声。
粗衣男人好脾气的起身,一把将在地上疼得哀嚎的叶二爷拉起来,然后回身把倒了的桌椅一一扶正。
你这个女人我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不可!“叶二爷把这一切的羞辱全算在胡蝶的身上,只见他举起拳头就对著胡蝶走去。
客栈中的人紧张的观望著虽然胡蝶替他们这些长久被欺压的人出了一口气,可二爷生起气来,他们也不敢出声只能在心中替她捏一把冷汗。
“这位兄弟,你就别和这位姑娘生气了,打女人不是大丈夫当为之事。”一直没开口的粗衣男人这时倒出了声。
“你是什么人,管得了我叶二爷的事儿?识相点的就给我站到一旁去,不然叶二爷我的拳头可是不长眼的。”说著,拳头也跟著挥出去。
正当大伙要为胡蝶惊叫出声,都还没有看清楚究竟发生什么事时粗衣男人的手已扣上叶二爷的手腕。
“二爷,这儿是食馆!这般吵闹总是不妥的,您是有量之人,就别跟个小姑娘一般见识。”粗衣男人一派温和的说。
叶二爷看对方一脸清秀斯文样横竖看来都像是个白面书生,可怪的是被他扣住的手腕却怎么也动不了,若不是这男人有什么怪异的招数!便是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
“当——当然!我——这个人一向不爱记较,不过是个女人。”叶二爷几乎是咬著牙把话给说出口。
可全客栈的人都不明白叶二爷和粗衣男人暗中较劲的事,只道是叶二爷怎么突然转性,纷纷不可置信的相互交换疑惑的眼神。
“在下就知道二爷是个明白人。”粗衣男人脸上仍是一派的谦和说著,便轻轻放开手。
“好样的就留下个名来。”叶二爷连忙把手缩回来,想发飙又不敢的瞅着他。
“我姓易单名醒。”男人回答完后就重新回到他的位于,吃了起来。
“易醒,好!我记住了。”叶二爷撂下这话后,像只夹着尾巴的狗一样跑了,在经过胡蝶身旁时,还不忘恶狠狠的瞪她一眼。
胡蝶存心想气死叶二爷,故意对他扔了一个鬼脸,然后一脸兴趣盎然的坐到易醒的对面。“谢谢你了。”
易醒放下手中的碗,起身留了块碎银在桌上,对著胡蝶说:“别谢我,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早一点离开这儿,等一下他一定会再带人回来的。”
也许是“晓梦由来最易醒”,当叶二爷问他的名字时,这样的字眼一下子浮上他的心头而他顿时由庄晓梦变成易醒。
有个化名也好,一入京城,就是百味轩的地盘,虽然庄晓梦这名字已消失好些年,但只要有一个人记起那三个字,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麻烦。看来他暂时就叫易醒好了。
易醒、易醒,这名字叫得真是好如果可以的话,他但愿这些年发生的事,全都只是一场梦境,等他梦醒时就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庄晓梦对自己这般的奢想,自嘲的摇摇头,虽然他名为晓梦,但也用不著大白天就真的作起白日梦来吧。
身后吵闹的声响让他皱起眉头,他知道那姑娘带著她那少见的红眼白猿,打他一离开客栈就跟著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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