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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蒋介石的思想意识灵活多变,但是,他对权力的追求却坚定不移。
不过,他的权力野心并非全由追求个人的满足促成的,他深以谋求中华民族
的幸福为己任。不管怎样,他深信他的无私和道德纯正,认为他的权力利益
就是国家的权力利益。所以,什么对蒋介石有利,就是对国家有利。而且,
在蒋介石看来,反对他就是反对国家的最高利益。他声称,这类人“刚愎自
用”、“投机”和缺乏“固有美德”。①在蒋介石的世界里,没有忠诚的反对
派的余地;反对他,仅根据这一事实就是不忠于国家。这种自视正直的特点
是蒋介石的一大长处,使他面临批评和逆境时充满决心。然而,这也是他的
性格中的悲剧因素,因为它不可避免地把他推向 1949 年的失败。
年 3 月间到南京来……由我和桂永清两人介绍他参加复兴社。……蒋介石……任命刘为军委会政训处
长……筹办了军委会政训班……开课以后不久,我发现他个人野心特别突出,有自成一个系统的倾向。他
写了一本小册子,名叫《我对党的一点意见》,主要的内容是要把国民党起死回生,挑选一批优秀党员组
织‘蓝衣社’,一律着蓝色制服,以区别于普通党员……对于他这本小册子,蒋介石和复兴社南京总社看
过之后,未加可否。他没有取得蒋介石和南京总社的同意,就擅自印发给学生。(复兴社总社)训育组知
道后,报告总社,才制止他发。 “1932 年 10 月……蒋介石决定成立华北宣传总队,命刘为总队长,率队
北上。刘到北平后,又大量印发他所写的那本小册子。原来华北方面已经风闻有个法西斯组织,但不知究
竟,看到这本小册子之后,就传说是‘蓝衣社’,并有人认为‘蓝衣社’的头子就是刘健群。他也乐得以
此作为自我宣传而出名。不久,先在广州,后在全国各大城市都传开了‘蓝衣社’。南京总社知道这种情
况后,曾下命令给他,要他收回这本小册子,但已收不回来了。”见台湾《传记文学》第 59 卷第 4 期——
译者。
① 《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蒋总统言论汇编》第 10 卷,第 50 页。
南京政权的意识形态、结构和职能的行使
1927 年以后,在蒋介石手中形成的这个政权,既不是极权主义的,也不
是民主的,而是在政治领域中不稳定地处于二者之间。它的结构建立于 1928
年 10 月政府的改组中,即使 1949 年以后,在台湾依然保留了它的基本特点。
新政府的蓝图是由孙逸仙在三民主义的讲演和在《建国大纲》中草拟的。政
府整个结构的基础,是孙逸仙的训政概念。孙逸仙矢志于民权目标,但他也
深信中国民众尚未准备好担负起自治的责任。所以,他曾论断国民革命有三
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军政时期,这时革命党人要依靠军事力量巩固政权。
1928 年 6 月占领北京后,国民政府宣告革命的第一阶段完成,此时已进入第
二阶段,即训政时期。在这个阶段,革命党,即国民党,代表民众行使国家
主权;同时,要在各地训练民众实行自治。通过选举县长、召开县代表大会
和制定法律,以便县一级能充分实行自治,这样民众才能受到教育,准备进
入革命的第三阶段,即民主的宪政时期。
训政表面上的意思是国民党代表民众实行“以党治国”。党治在制度上
表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政治会议被授予的权力。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党
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代表大会短暂的会期除外;在 南京的 10 年,只召开了
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别是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党治的指导原则和
全面指导党务。
中央政治会议是联结党和政府机构的桥梁。虽然它只是中央执行委员会
的一个下属委员会,但它至少形式上是指导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兼有
立法和行政职能。作为立法机构,它能创制法规或传达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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