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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零食安置在我休息室进门的大柜子顶上,并用小安上次下乡时戴的大草帽盖好,左右看了一圈确定不会轻易暴露后,才出去刺探“军情”。
冤家聚头
我常常觉得乐华走廊里的白炽灯过于刺眼,尤其是到了夏季,合着窗外照进来的阳光,更是分外刺眼,把走廊上的每一个人、每一样物都照得无所遁形。我不止一次和方一恒提议过不要把公司照得这么亮堂、不要使用冷光灯,应该用暖光灯,这样更有人情味、更有利于公司的人际关系,哪像现在,公司上下几百号人,且不说幕前的明星,就是幕后的工作人员竟然也没有几对情侣,实在不像话。
当时方一恒气定神闲的答了我一句:“那不更好,谈恋爱影响工作效率。”我当时恨得牙痒痒,他绝不懂没有办公室恋情是在坚定地扼杀群众的“想象力”以及“联想力”,而且冷光灯不利于女明星偷懒素颜,因为会显得人脸色不好,然后被舆论说自己为情消瘦。我就曾经被这么幻想过数次,但是让我在不开工的日子化妆,那我宁愿被八卦。
直到我思考了很久,最近跟他说暖光灯更有利于响应祖国号召——节能减排,他才有了要考虑考虑的意思。说到底,唯一能打动方奸商的估计只有“钱”了。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重点是现在,在这白炽灯光下,热火朝天搬搬抬抬的人群中,那个最喜欢搜我的小零食的林娆正摇曳生姿的向我走来,和她一起往我这边走来的,还有韩扬。
这么亮堂的灯光下,我连遁回自己休息室的可能性和时间都没有,因为林娆分明已经看到了我,我可不能自动自发的回自己的休息室,这样会把她也引进去。
我以一种大无畏的英勇奉献精神把休息室的门关牢,一脸微笑的站在门口等他们:“林娆姐,你怎么过来啦?”
都说女人天生是演员,最擅长演戏,我用我5。0的视力和走廊上的冷光灯保证,林娆明明是看着我走过来的,但是却用一种才发现我的语气回应我:“唉呀,姜舞,你怎么还在公司啊!”
我皮笑肉不笑,假装勤奋:“你也知道,姜陶自从放暑假后整天在家喊打喊杀的,回去我哪里能专心看剧本,所以只好在公司看咯。”
林娆笑眯眯的点点头,然后微微侧过身,抬起右手向我示意了一下韩扬:“以后韩扬就用你对面那间办公室,他刚来公司还不熟悉环境,反正你这几天也没什么事,你就多多帮忙。”
虽然从看到韩扬的那一刻我就已经隐隐有了这类不好的预感,但是现下听林娆说出来,还是忍不住客套的笑了笑:“怎么跑到我们这种偏僻的角落里来了,恒建那边不是更好么。”
“恒建那边出出入入的人太多,不方便嘛,这边刚好有空房间,也够大。”林娆解释。
我本来想说“自己去荒郊野岭租一间办公室人更少”,但是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敷衍了一声:“呵呵。”对于熟知我本性的两个人,我想他们一定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
林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韩扬倒是一副不懂我意思的样子开了口:“今晚我们约好了一起吃饭,小舞要是有空的话也一起来吧。”那语气神态,仿佛就是约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那样简单。
我一向最恨的就是韩扬这副什么都不摆在心上、无所谓的样子,仿佛着急在意堵心的只有我而已,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而现在他这种随意的语气,让我觉得纠结避嫌的只有我自己,这么想着,语气也不大好:“不必了,我今晚约了方阿姨、美美她们吃饭。”
我以为韩扬听到我这么说总会有点反应,毕竟那是我绯闻男友的家人,谁知韩扬只是表示很遗憾的耸耸肩。也对,人家早已立业,也许不久后就就能成家,哪里还会在意我这种前女友。我虽然心头憋气,但也无可奈何,并可悲的意识到多年不见,我们的对立还是和以前每一次闹不愉快一样的结局。永远是我十成的怒气冒出来,然后被韩扬毫不费力的化解掉,这让人非常不爽。
林娆正要说什么,在里面指挥打扫的黎乔听见我们在外面也走了出来,和我们点头打招呼后就把韩扬叫了进去:“你来看看那里需不需要多放一个架子。”
韩扬走后我的怒气隐隐发作,由于现在见不到幕后黑手方一恒,所以我只好把我眼神的杀伤力全部放在了林娆身上。
林娆假装无辜的摆摆手:“这可不能怪我,是方总安排的,我只是带路而已。”
对于林娆的说辞我当然不会相信,咬牙切齿的对着林娆:“你和方一恒不过是蛇鼠一窝。”
林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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