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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或是那个整天关在囚室似的小屋里,敲电脑的人,他和他们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朋友们聚在一起,欢度周五、周六夜晚的时刻,正是里克森工作最繁忙的时刻。因为在这个时刻,歹徒们多蠢蠢欲动,暴力、犯罪就像未关上水龙头的自来水一样,喷泄而出。
警察是异类生物。每当他下班后和别人聚在一起,人们总想打听他的工作情况。当警察就像穿了一件没上拉链的裤子;也像一个人的肤『色』一样。如果你是黑人或棕『色』人种,那么,从出生到死亡那一刻,你就一直是黑人或棕『色』人,当警察就是这么回事。
有时,当他在与乔伊丝做爱时,他脑子里却在幻想着别的女人。结婚二十年了,最香的东西也会变臭了。噢,他爱妻子。从许多方面来看,她曾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但是那种激情不复存在了。他俩都意识到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青春也一去不返。岁月留给他们的只是衰老、死亡。过去,他从未想过他会这么惨。前三个月,他一直在告诫自己别灰心丧气,可是希望却在慢慢溜走。
昨晚上,他竟梦到自己和拉萝…桑德斯通在一起。
他坐起身,拍了一下大腿。都是那些可恶的『色』情照片使他想入非非,现在,他必须终止这股思绪。当他看到尤丽的照片时,他想象自己看到的是拉萝。
他再也不想看那些照片了。
拉萝…桑德斯通才不会看上他这样的人。他可不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是法官,属于上等阶层,又是个漂亮女人。他从来都不善于和女人打交道。除了乔伊丝之外,他没和别的女人认真约会过。
约会,想到这个字眼,他就先畏惧三分。如果乔伊丝不马上回家,他就不得不开始寻觅一个能和他消磨时光、能和他偶尔做做爱的人。他就要四十岁了。可他还没死。他是个男人,一个有正常需求的男人。现在的女人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睡觉的,更何况,还有那些四处施虐的疾病的威胁。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单身女人寻觅的是:保险金、饭票、有一厚叠支票的男人和豪华的汽车。他没法请她们喝酒吃饭,因为他既没这笔钱也没时间。
史蒂芬从厨房里探出头,叫道:“爸,布雷萧的电话是小布雷萧。”
里克森叹了口气,让思绪回到现实。“告诉他,我已经下班了。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就等到明天。”
史蒂芬缩回头,里克森点起雪茄。他在手指上滚动着雪茄,心想,他烟抽得太多了。连他自己对雪茄也开始感到讨厌了。
过了一会儿,史蒂芬又探出头,耸耸肩说:“有要紧事,这是他说的。”
“不,他在骗你。这个小笨蛋只想让我接电话。我要杀了他我真的要杀了他。”
里克森一步一拖地走过起居室,低着头看地毯上的斑点,地毯上有几处都已磨光『露』白了。他暗自思量:这就是生活。
里克森对着话筒大叫道:“布雷萧,如果没什么要紧事,我劝你还是拿出手枪,瞄准脑袋。”
布雷萧在电话另一端十分激动,直喘粗气,“我有,我有”
一口唾『液』把里克森口中的雪茄冲滑到了厨房地板上。“妈的,快说,是谁,在哪里?”
史蒂芬弯腰拣起雪茄,不满地大叫:“爸爸,真讨厌,我们今天刚拖过地。”
布雷肃说:“帕克…卡明斯!郡司法行政局的人几分钟前发现了他。在一辆车里等等是他的车——一辆红『色』卡梅罗车。我在无线总台里。他们正在传述这个消息。”他顿了一下,里克森能听到话筒里传来接线员的声音,以及在现场的人的回答声。
“他脑袋上挨了一枪。救护人员马上就到,可是,他们确认他已死了。”
里克森大声地问:“布雷萧,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如果我不知道该赶往何处,我屁事也干不成。”
“等一会儿”听筒里传来更多的吵杂声。“圣塔安娜第一大街靠近几个院落的一栋公寓的停车场。警官也不知地址,他是这么说的。”
“我来。”如果布雷萧没有说错的话,他所说的地方正是拉萝…桑德斯通住的那条街。“查清确切地址,然后在无线电话机里告诉我。”
当里克森挂上电话时,史蒂芬一边用一块擦碗布擦手,一边问:“他真的有要紧事?”
“是的。”里克森急步向门口走去,突然,他又转过身,走到两个儿子面前,匆匆拥抱他俩。“今晚,你们别等我,看来得花很长时间。”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说:“爸爸,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