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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个举着枪几近癫狂的艾德琳·纽卡曼,脑海中浮现她扭曲狰狞的面孔,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寒战。
你说他本来就打算收拾收拾将自己打包扔回洛杉矶,抱着不能不识好歹拒绝恩人的心态去参加了一个完全不是他这个档次的人能参加的宴会,结果还碰到了凶杀案,生活简直就是多姿多彩到心惊肉跳。受到这样的惊吓,他早该连夜奔回洛杉矶,但是为什么他现在会坐在巴黎街头一个长椅上吃三明治,还在看报纸,顺便抱怨记者眼睛是过滤器,居然把他救人英姿给漏掉。
为什么?其实林楚西也想这么问。
他站起身用报纸包住没吃完的三明治扔进垃圾箱,一脸不忿。
凭什么!凭什么啊!明明酒店里的房间是他的,现在却搞得他没脸见人一样,什么神奇的发展!
屁股兜里的手机震一下,有短信来了。林楚西叹一口气,掏出手机来看。果然是赵景和发过来的,距离林楚西借口说要出门买早餐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无怪乎赵景和感到不对劲。
【迷路了?】
啊啊啊啊,林楚西在心里抓狂呐喊,握着手机原地转一圈,他就是个傻子,呆子,为什么他昨天晚上会那么没脑子!
时间回到昨晚林楚西被枪声吓傻的时候————
天顶吊灯被打碎,只有边角的壁灯还能发出一点照明用的光亮。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方才一直不间断的属于女性的呻吟声瞬间消失。所有在场人员的心刹那间坠至冰点。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受伤的女人已经死透。
有浓郁的血腥味飘来,带着一种人类血液特有的香气,诱惑得林楚西喉咙发痒。他当机立断将手机调成静音,一边克制住自己心里那股因为血腥味而涌出的杀人欲望。他慢慢靠着墙壁蹲下,缓缓靠近血腥味源头,早已习惯黑暗的眼睛让他能看清那位持枪杀人的凶手正站在死者的身侧。
早前的混乱已经由于凶手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而寂静下来,在场的谁都不想死,这是肯定的,他们不会想要惹恼凶手。
老实说看着这场面林楚西觉得挺喜感,尤其是那些穿着高叉裙和真空上阵的美女们,要她们蹲下可真是难为她们。这还好,凶手一枪把大灯给爆了,不然走光那是分分钟的事。
凶手情绪很激动,嘴里念念叨叨着什么,一边抬脚用高跟鞋的锥状尖鞋跟猛踩被害者尸体,林楚西一度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故意穿这种鞋子的。她语速尤为快,林楚西只能大概听出她说一口口音重的西班牙语,内容是完全听不懂,不过依据表情和语气,恐怕也不可能是什么好话。
林楚西注意到也有几个男士正在缓慢移动自己的位置,试图绕到凶手所处位置的后方。只不过,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行动力却实在谈不上优秀,在这种凶手发癫状态下都能那么容易被发现,可见习惯了无时无刻把自己闪耀一面露出来的人真不适合当潜伏侠。
凶手显然对于这些人居然还敢搞小动作表示狂怒,她几个子弹过去,那边的人全给吓傻了。林楚西也不得不暂缓下自己的行动,小心翼翼缩在一张桌子底下。这个宴会视野太平太宽阔,动作稍微大一点那个唯一站起来的持枪女人就能察觉得到。
男士们的动作让嫌犯情绪更加不稳定,她意识到这些人是不会这么乖乖听话的,便一脚踹开脚底下的尸体,想要另找人开刀。
林楚西听到有人在大声喊,艾德琳,艾德琳,我是约瑟夫,那个帮你登上vogue封面的约瑟夫啊,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没错,我们交情这么好,你一定会放了我的,对吗。
给我闭嘴,你这头猪,蠢货!当初你把我拖上床的时候怎么不可怜我还有男朋友!你给我下地狱去吧!艾德琳怨毒的尖叫就像一把锯子来回割裂耳膜。约瑟夫的脸色早已青紫,就连此时围聚在他身边的人也都怕被牵连一般不着痕迹地撤退一步半步。患难见真情,可见一斑。
此时托艾德琳本人开始移动的福,不需要他再做多前进就能接近艾德琳。他伸长手从餐桌上摸到一只红酒瓶。颠了颠这瓶子试轻重,林楚西感觉满意。这样砸过去正常人不伤也晕,他倒不觉得自己下手狠,这个时候还要谈什么怜香惜玉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林楚西手劲惊人,当年在海里一只手都能抡动上百公斤重的鲨鱼,一个小瓶子不在话下。
挥手将酒瓶掷过去,碎裂在艾德琳后脑勺的酒花漂亮得简直就是一种艺术,只可惜林楚西来不急欣赏自己创造的这种艺术,在艾德林被砸得七荤八素之后就飞奔过去将其双手反剪压在膝盖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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