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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文的眼神凌厉非常,我感到心悸,机械一般点头。洛文拉着我的手去摸他的胸口,我觉得很奇怪,想要挣扎,却根本挣脱不开,洛文的力气出奇的大。我的手掌心贴近他的胸口,但是我完全感觉不到他心脏的跳动。我惊恐地抬头,更加用力在他身上按,我不信,居然没有心跳!可洛文真真切切地坐在这里,还在冲他微笑。
我觉得我一定是在做一个奇妙地梦,梦里洛文居然是个没有心跳的活人。
“亚利,你知道……”
“不不,不要说!”我惊慌地站起身,在大厅里慌张地乱转。我直觉洛文接下来的话会完完全全破坏我的生活,我不想听。
“你无法逃避,亚利。”洛文说着,从茶几上反手握了水果刀,很缓慢地一颗一颗解开自己西服扣子,然后是衬衣扣子,露出一片小麦色的胸肌和腹肌。刀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
“你干什么!你疯啦!”我抓狂地冲过去要制止洛文的疯狂行径,那水果刀刺进洛文的胸口却一滴血没有冒出来。顿时,我一双脚都仿佛被钉在了地板上,无法挪动丝毫。
洛文一点一点用水果刀剖开了自己的心,我紧闭了眼睛偏过头去,不愿意看那血淋淋的画面。
“请看我,亚利。”
“我,不……”
洛文一下跨到我面前,板住我的脸强迫我睁开眼睛,我的视线立马对上了他的胸口,但却根本没有看到所谓鲜血淋淋,但那画面却更加让我手脚冰凉。
从剥落的血肉里显露出来的并不是跳动的心脏,而是一块微型芯片在不停转动,无数传导线虬杂。
那一刻,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到一股仿佛从极地传来的寒气灌注了全身。
☆、第七十六章
【婚礼】
自从得知坎普斯的真相后;我一直无法在夜里入睡,每当我闭起眼睛,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洛文在我面前剖心的一幕,我不敢睡。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身体就虚弱得不行。早上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面前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那人脸颊消瘦,嘴唇干裂;双眼无神;像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以前的亚利·马洛不会这样。
我开始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抽烟;我一度不敢再出门。我抖抖索索地夹着烟;颤抖着去点火,那橘色的火苗在黑暗中幻化出一个嘲讽的鬼怪面孔,我的手一抖,那火苗差一点烧着了我的手指。只差那么一点而已,我吓得立马把打火机扔得老远。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就连想借着尼古丁发泄都办不到。
洛文经常来看我,但是我完全不想见到他。我执拗地觉得,是洛文破坏了一切,是他告诉了我真相,所以我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来。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如果他不要用那么粗暴的手段让我知道,我想我还能和缓地再度过一段时光。但是这个渺小的愿望都被洛文的自大和无知给毁了,我恨他!我对他疾言遽色,我不再拿他当朋友,我把冰箱里的啤酒全倒进了马桶,我不让他进门。
渐渐的,洛文便不再过来了。我每次都在窗户里偷看他离开的背影,有点痛快的同时又有点失落,我觉得我潜意识里是希望洛文再坚持一点的,再强硬一点的。后来,当洛文不再来的时候,我就有点坐不住了。我总是坐在客厅盼望着有人来敲门,然后我就会飞快地跑过去在猫眼里看到衣装革履的洛文,再然后我隔着门痛斥他,他就温声细语的和我说话。但是我总也等不到,我再一次产生了被抛弃的感觉。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去上班,不再期待和别人有交流,按时完成头儿布置下来的任务,头儿很高兴我恢复了正常。是啊,我恢复了正常。
同事萝丝要结婚了,给我发了请柬。大红色镶金边的请柬在我灰色的生活里增添了一丝喜气和颜色,我甚至没有去看请柬的内容就好似活过来了一般重新振作精神。距离婚礼已经不太远,我要在这段时间里找回以前的亚利·马洛。我还在盘算要送一份怎样的礼物,就算卡卡这个家伙没有像当初承诺过的一样让我给他当伴郎。
我重新拿起了健身卡,早起还会练一练歌,心想说不定婚礼上还得表演一下。我高兴得就好像即将结婚的是我自己,我甚至一度在挑选礼物的时候逛去了珠宝店挑戒指,我真是蠢透了。我承认自己很蠢,但我很高兴。
萝丝婚礼那天,我打扮好我自己,揣着我的礼物去举办婚礼的地点,我心里想着这种地方不会是卡卡喜欢的,那恐怕是萝丝挑的,卡卡一向是以萝丝的喜好为喜好。可是,直到我见到新郎时,我才觉得我是真蠢,无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