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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私人集团中的政治企业家去动员对改革政治支持的契机到来了。
但新的社会管制在许多方面都与新政的经济管制有差别。这些社会管制并不是对突然的结构变化的反映,而是代表着对工业化问题的长期持续的调整。它们的目标是经济活动对个人生活的健康、安全和就业机会的影响。它们不是简单地对信息失灵和外部性的补救,实质上是建立了关于个人“权利”的一种意识形态和确定的标准,包括卫生的工作场所、清洁的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同等的就业机会。一些分析家把这种发展归因于收入水平和期望值的提高。但是,伴随这些改革的政治争议也表明,道德和公平这些基本价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考虑到利益的扩散时更是如此。
这一改革的一个重要后果是,使得那些在要求参与立法和司法程序上取得成功的公众利益集团浮现出来。这一发展有助于消除“管制俘虏”。1977年,自1960年以来成立的83个公共利益集团中的2/3在华盛顿设立了办事处。其中包括大多数消费者集团和大多数主要的环保集团(除了三个最大的集团,它们的成员在1970年到1971年间猛增了1/3)。单是在1967年到1971年间,就新成立了5个像拉尔夫·纳德法律援助中心(Ralph Nader's Center for Responsive Law)、公共理想(mon Cause)、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那样的重要环保集团。这些组织不仅进行游说,而且发展了空前的专业人员和研究能力。环境保护基金会中能干的年轻人和“纳德突击队”的调查人员都来自大量对人权状况不满以及受反战运动刺激的学生。与国家野生动植物联盟和消费者联盟这样的先驱不同,这些集团采取了对抗的方法对华盛顿的经济权力发起了挑战。
在这一阶段,激进分子们影响新政策制定的能力得益于司法“起诉权”(stan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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